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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陌生男子因多看了对方一眼互殴 打人者赔款领刑

2014年10月21日 15: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21日电 (孙世强)两名素不相识的男青年在同一家饭馆吃饭期间,其中一人看了另一人几眼,饭后买单时两人的目光再次相遇,结果前者被后者打伤。打人者不但赔偿伤者几万元,而且还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库尔勒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2012年9月5日晚,24岁的才某邀请几个朋友去交通西路一饭馆吃饭,席间喝了不少酒。邻桌的桑某无意间看了才某几眼,令才某心生不悦。吃罢饭,才某去吧台买单时恰巧桑某和其弟弟也在吧台结账。双方不服气的眼神又一次撞在了一起,瞬间激起两人的斗志。在争执过程中,桑某扇了才某一耳光,才某出手还击。两人从室内打到室外,情绪激动的才某操起出门时随手拿着的铁凳子砸在桑某头部,鲜血顿时喷涌而出。桑某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剪刀朝才某身上戳了几下。才某朝公路对面奔去,路人见状拨打“110”报了警。

  市公安局萨依巴格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将才某传唤到派出所。桑某被人送到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被诊断为左顶骨开放性凹陷性骨折,属于轻伤(偏重)。

  今年3月26日,才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4月9日被逮捕,之后羁押在市公安局看守所。在羁押期间,才某一次性赔偿桑某数万元的损失,得到了桑某的谅解。

  日前,市法院经审理认为,才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后持板凳击打他人头部,致他人轻伤(偏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到庭后其认罪态度较好,且赔偿被害人损失后获得谅解,遂依法判处才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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