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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管:难获支持与处罚制度和百姓法治观念有关

2014年10月21日 15:5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我参加城管工作已将近20年了,从不懂、不了解到慢慢走近、慢慢熟悉,直到融入其中,执法过程中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开始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经过在日常工作中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滨州市城管工作实际,我认为,这与处罚制度和老百姓的法治观念有很大关系。

  由于当前城管执法行使的是“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只能对相对当事人进行劝导、制止、暂扣物品等。在城管执法过程中,对无证设摊、跨门占道经营等各类违章现象,基本上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办法,即使面对屡教不改的违章者,除了暂扣物品,处罚额度也相对较轻,很难让违章者做到下次不再犯。因此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长期难以解决。

  另外,城管的管理对象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有的法律意识淡薄。他们对城市管理法规了解甚少,甚至只是简单地认为:无证设摊也是规规矩矩地做生意,不偷不抢,干吗非要取缔?一旦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便“理直气壮”地进行抵抗,而围观群众的同情心理更引发了对执法队员的责难,使得执法工作无法顺利展开。

  在执法过程中,我也会碰到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商贩,他们不知道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在执法中,有商贩很不解地问“我们在路边摆摊,不偷不抢凭自己的能力赚钱,你们怎么还管我们呢”,对于有这样想法的商贩,我都会耐心地和他们沟通解释,人行道是行人走路用的,而不是用来摆摊的,如果每个人都在路上摆摊,我们的道路将无法顺畅通行,同时也有法律明确规定不得占道经营。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我期待城管工作在依法行政的道路上能迈上一个新台阶。而眼下,我认为,首先要加强宣传,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治观念,认识到城管工作的重要性;再者城管人员本身要做到文明执法,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录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钟武(滨州市滨城区彭李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整治负责人) 

  本报记者 王领娣 整理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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