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审理一起设赌局敲诈勒索案 嫌犯屡教不改获刑
中新网兰州10月21日电 (刘成娟)甘肃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21日披露,该院审理一起利用赌局敲诈勒索案,案发的源头就是设局者不断向输钱的赌徒借钱,最后打下欠条后再行敲诈勒索。该案中一名涉案男子因屡教不改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
2014年2月24日,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宋某被西安铁路公安处社棠车站公安派出所民警抓获。据了解,2011年9月22日,宋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麦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2012年3月25日(在缓刑考验期内),宋某伙同高某、杜某、杨某、金某、付某(后五人已判刑)等六人经事先预谋后,由金某出资1万元,付某将杨某骗至麦积区一茶楼,宋某与其与几人共同设局鼓动杨某参与赌博,期间反复多次给被害人杨某借钱,使其输掉1.7万元,并强行让其书写了欠条。
三日后,宋某与高某、杜某、付某将杨某带至河滩进行恐吓、威胁,逼迫其向家中打电话要钱。2012年3月30日,被害人杨某父亲拿来1.5万元交给宋某等人后了结此事。
2012年4月8日,宋某伙同杜某、高某、金某等人经预谋后,用同样的手段将倪某骗至茶楼,使其输掉1.5万元,后敲诈其家属现金1.2万元。以上,宋某参与共同作案两起,涉案价值2.7万元。
天水麦积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依法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对此,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6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