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肇庆原政协委员行贿四会市规划局局长获缓刑

2014年10月23日 09:21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为获得一个房地产项目方面的帮助,肇庆市原政协委员、四会市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阮某勇,向四会市规划局原局长邹某君行贿255万元。近日,阮某勇因犯单位行贿罪,一审被肇庆四会市法院判处缓刑。据悉,行贿对象邹某君将大部分贿款用来购买房产,其中一套位于广州海珠区用于与情妇同居。

  据悉,44岁的阮某勇案发前担任四会市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经法院查明,2008年,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从四会市国土资源局取得了怡翠皇庭房地产的项目用地。次年起,怡翠皇庭项目在四会市城乡规划局部门申请规划许可,并在2012年取得四会市城乡规划局验收合格。

  而怡翠皇庭房地产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时任四会市城乡规划局局长的邹某君为此在楼盘选址、增加容积率、规划许可、验收等方面提供了大量“帮助”。为表感谢,阮某勇先后3次贿送255万元给邹某君。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四会市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怡翠皇庭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行贿255万元给邹某君,被告人阮某勇在公司行贿犯罪中负主管、直接责任,其行为均已构成单位行贿罪。鉴于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案发后主动退赃,阮某勇构成自首,故一审判处星河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判处阮某勇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一审宣判后,阮某勇没有提出上诉,判决目前已生效。(章程)

【编辑:高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