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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揭贪官百态:侵吞公款 谋取私利 滥用职权

2014年10月23日 10:22 来源:浙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利用职权吞公款

  日前,奉化市畜牧兽医总站原副站长缪国存,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2010年至2014年,缪国存在担任奉化市畜牧兽医总站副站长期间,利用其负责制定全市畜牧业生产结构调整规划,指导畜牧业实施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的项目管理和验收等职务上的便利,先后非法收受他人送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1万元,在项目申报、专家论证、竣工验收等环节予以帮助。近日,奉化市畜牧兽医总站原站长何建云也因涉嫌贪污罪被提起公诉。

  收人钱财谋私利

  海盐县环保局原副局长殳乃峰因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2007年至2014年初,殳乃峰在担任海盐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330000元,并在环境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批、排污权交易管理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利。检察机关认为,殳乃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遂提起公诉。

  滥用职权受贿赂

  嘉兴市建委原调研员姚金明涉嫌滥用职权和受贿一案,日前开庭审理。姚金明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在企业改制、企业引进、企业资质申报、企业资质审批、重点企业命名扶持、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款结算、项目承揽、科级项目申报、土地规划与开发、日常工作监管等方面牟取利益。公诉人指出,姚金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人民经济损失价值人民币750万余元,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或者索取贿赂价值人民币236万余元。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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