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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准后妈”打死3岁女童 产子后获刑14年3个月

2014年10月23日 10:3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曾轰动全国的清新区3岁女童被怀孕“准继母”殴打致死一案,近日有了判决结果。记者从清新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准继母”曾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生下男婴后接受了法律的审判,法院判曾某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

  2012年5月,曾某经人介绍认识许某,认识不久后两人便同居。同居后,曾某主动将许某与前妻生育的女儿小丽接过来亲自照顾。不久,曾某怀孕。

  在日常生活中,曾某经常因家庭琐事打小丽。2013年1月1日17时许,曾某在家中叫小丽洗澡,因小丽哭闹不愿洗澡而一怒之下用手打小丽头部,致其跌倒在地头部受伤,后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后,全国媒体关注,小丽生父许某一度要求司法机关严惩曾某。后因曾某怀孕被取保候审,后诞下一个男婴,哺乳期过后曾某被逮捕。

  在该案开庭审理时,许某又出具了一份谅解书,称许某与曾某生下的男婴可怜,请求法院对曾某轻判,谅解书中许某对自己也做了深刻的检讨,他称自己未尽到做父亲的责任,未能好好照顾女儿,也未能处理好自己与曾某的感情,导致了这起悲剧的发生。

  经法院审理,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

  ■专家说法

  悲剧发生不仅是曾某的错

  判决过后,该起案件留给我们的反思远未结束。近日,清新区检察院联合南方日报对该起案例进行了深度分析,发现造成准继母殴打小丽致死除与曾某个人有关外,与小丽所在的家庭也有莫大关系。

  专家认为,不惟曾某,小丽的生父许某、生母吕某,都对悲剧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曾某曾经有过一次失败婚姻,后来被两个男朋友骗取钱财,与许某同居后,两人未领结婚证,曾某心中充满了委屈和愤恨,小丽作为比其更弱势的人,不幸成为了曾某不良情绪的宣泄口。

  办案人员认为,曾某不懂控制自己的情绪,是导致这桩悲剧的直接原因。面对内心的负面情绪,她选择了拿小丽来出气,而不是向专业人士求救。办案人员认为,若她能及时找到心理医生疏导情绪,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其次,在曾某经常殴打小丽的过程中,其生父许某未尽到监护的责任。据了解,作为小丽的生父,许某因工作常不在家,在其明确知道女儿常被曾某殴打的情况下,仍然将女儿托付曾某抚养。小丽曾告诉爸爸曾某掐她脖子,脖子上的五个指痕还清晰可见;小丽也曾被曾某打肿了头,其父还带她到医院治疗。面对这样一个经常打女儿甚至随时都有可能打死女儿的人,许某只是与她争辩了几句,并未采取更好的措施对女儿施以保护。因此,办案人员认为,许某未能处理好与曾某的感情也是这起伤害案件的祸端之一。许某没有充分了解曾某的心路历程就草率地与其同居生子,且在生活中没有给予曾某多一些的关爱,导致曾某有极强的不安全感,情绪自然也就更容易失控。

  再次,小丽的生母吕某也对悲剧发生负有责任。许某与吕某生下小丽后,孩子还未满一周岁就分手。后吕某带着孩子回了老家,但家里人不接受这个小孩,无奈之下,吕某把小孩带回广东交给许某抚养,自己则去了东莞打工。许某就将小丽寄养在哥哥家,只是偶尔去看望她。直到许某与曾某同居,小丽才被曾某接到清远亲自照顾。生母吕某曾打电话问候小丽情况,敏感的曾某却怀疑是许和吕藕断丝连,直接叫吕某不要再打电话,并威胁再打来就打死小丽,小丽也曾在电话里向生母求救,但吕某没有出手相救,连看望都没有。 (记者/张俊 通讯员/新检宣)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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