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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民警索贿亵渎法律尊严

2014年11月04日 09:0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近日,网络上传出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周警官利用办案期间,以花钱打点关系运作取保候审为由,向当事人家属索要钱款2.5万元。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信息,称经西安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审查,公安莲湖分局民警周利民在办案期间涉嫌受贿犯罪,根据规定,已将该案移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晚报》)身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守护法律权威的公安民警,居然公然索贿,这赤裸裸地暴露出其法纪意识淡薄、利欲熏心的丑恶嘴脸。虽然在公安队伍当中这属于极少数,但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公安部门应当脚踏实地当好忠诚“践行者”,通过锻造高素质公安队伍,切实营造阳光透明、公平正义的执法环境。周歌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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