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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宠物狗做美容时丢失 状告宠物店索赔

2014年11月05日 14:57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自己的宠物犬在做美容时丢失,主人将宠物店起诉到法院并索赔8000元。今天上午平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店主称原告的宠物犬咬人才导致丢失,并对犬的真正价值提出异议。

  今年8月28日,康先生将宠物犬毛毛委托给被告刘女士的宠物店去做美容,当时店员说修剪过程需要两个小时,主人不用在店里等待。1个多小时后康先生按照约定来接毛毛,得知毛毛跑丢了。随后他和店员出去找了半个多小时也没找到。

  康先生认为被告有义务看管照顾好毛毛,故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6000元、精神损失费2000元。

  被告刘女士表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刘女士说,在给狗剃毛过程中,狗总是叼她,后来她叫丈夫段某来帮忙,结果段某一开门狗就从台子上蹦下来跑了。段某追到外面,在抱狗的时候也被狗给咬了,就回店里叫人帮着一起找狗,此后一直没有发现毛毛的踪影。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对狗的价值争议较大。毛毛是一只棕色的4岁泰迪犬。“没有血统证书,我认为是纯种。”原告的朋友、证人杨先生证明丢失的狗是他在原告家寄养的。“是我从通州买的,6000元。”杨先生说,“给我1万元我也不卖。”

  但被告一方认为小狗并不纯,价值也不高,也就二三百元。

  由于双方分歧过大,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再审。(记者王蔷)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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