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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逮捕令骗走5万 警方提醒市民有选择填写个人信息

2014年11月10日 17: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假逮捕令骗走5万警方提醒市民有选择填写个人信息
图为吕先生收到的假逮捕令。警方供图

  中新网南京11月10日电 (赵磊 杨颜慈)一张“检察院”传来的“逮捕令”骗走受害人数万元,钱被骗走,受害人还弄不明白:清清楚楚写着姓名、身份证等,怎么会是诈骗呢。“我想着如果是假的,逮捕令上的信息怎么都对得上?”江苏省扬州市民吕先生怀疑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

  10日,记者从扬州警方获悉,最近,骗子又出了一个新花招,以涉嫌犯罪为由,传真逮捕令骗取事主信任,让其把钱转入“安全账户”。吕先生就不幸中招,5万元落入骗子口袋。

  对此,扬州市公安局五里庙派出所副所长蔡一勇表示,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不会把逮捕令等文书已传真形式送达,更不会要求事主把钱打到“安全账户”上。

  警方提醒,个人信息被泄露如今成电信诈骗的帮凶,市民办理一些事务,例如填写会员卡信息或各类注册信息时,应谨慎留下个人信息。

  一张“逮捕令”骗走5万元

  日前,扬州市民吕先生在家中接到自称是天津市第二人民检察院法院办案人员来电。对方称以吕先生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涉嫌“洗钱”,称吕先生涉嫌一重大案件,让其配合调查。随后要求吕先生立即带身份证和银行卡找一家复印店,收取一份《刑事逮捕令》传真。吕先生赶到复印店,果然收到一份《刑事逮捕令》传真,其中称吕先生涉嫌“贩毒”和“洗钱”,不仅有他的照片,身份证号等信息也准确无误。

  吕先生看到逮捕令上写着自己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乱了方寸,心里有些害怕了,向“办案人员”解释:“不可能是我做的,这可怎么办?”对方表示,只要按照他提供的操作方法,到指定银行开一个网上银行账户,买一个支付密码器,先把5万元钱转到“安全账户”上,待证明吕先生的清白后,会把吕先生的5万元返还。

  吕先生跑到银行取了5万,又跑到“办案人员”指定的银行办了一张银行卡,开通了网上银行,购买了一个支付密码器,把5万元存了进去。待吕先生操作完毕后,“办案人员”在电话那头打开银行网站,让吕先生把银行账号、密码一字不漏地告诉他,接着把5万元转到“安全账户”上。

  公安机关:不会把逮捕令传真送达

  吕先生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后到派出所报警。“我一看那拘捕令上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码都是真的,我当时就相信了。”吕先生有些许担心,“像身份证号那么重要的信息,骗子是怎么知道的?万一连家庭住址也知道,会不会进一步行骗呢?太可怕了!”

  蔡一勇介绍,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不会把逮捕令等文书已传真形式送达,更不会要求事主把钱打到“安全账户”上。市民如遇到类似情况应提高警惕,可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核实。

  个人信息泄露成电信诈骗帮凶

  对于吕先生的身份信息如何遭到泄露,蔡一勇分析道,像吕先生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的情况,很难确定责任方,只能说各类网站或机构有嫌疑,但具体举证很困难。

  蔡一勇举例说,去年8月份,深圳警方打掉一特大电信诈骗团伙,该团伙正是通过网上购买事主的身份信息如事主姓名、电话号码等资料实施电信诈骗。从这些侦办的电信诈骗相关案件来看,个人信息泄露成电信诈骗帮凶。

  蔡一勇提醒市民,如今不少个人信息被泄露、盗用和滥用的案例,与许多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有直接关系。

  为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扬州警方给出三条建议:市民首先应谨慎使用个人证件,在办理各类需要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的事务时,为避免复印件被挪作他用,可注明“仅供办理XX业务”等字样;其次,少在电脑上留下个人信息,浏览网页、注册账号时遇到要输入个人信息的情况,退出时要彻底删除;再次,购买商品、申请会员等需要填写个人资料的情况下,应有选择地保留自己的有效信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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