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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集体贪腐:"最肥"科级单位班子变身分赃会成员

2014年11月24日 07:2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关注理由

  “守门人”变“放水人”,深圳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关员收钱放纵走私的行为,让社会哗然。然而,更令人惊愕的是,在此案中,不是一个两个关员“变质”,而是集体贪腐。大量案例证明,一些基层部门的集体贪腐,在某种程度上比“大老虎”更可怕。

  如果不是一场突击行动,这场集体贪腐丑剧恐怕不会这么早就落幕。

  在深圳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办公室,办案人员当场查获108万元,多个信封注明分账“清单”。

  走私车辆按次收费,小轿车每次1200元、商务车每次1500元,海关关员每人每月受贿至少几万元。

  “按次收费,按岗分赃”,猖獗到目中无人——赤裸裸的腐败黑链,不仅令办案人员瞠目结舌,也震惊了社会。

  集体贪腐的沙头角海关

  按次收费按岗分赃定期结账

  据新华社披露,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当场查获的108万元中,有70余万元装在多个信封内,每个信封上注明受贿人姓名及金额,信封内还附有纸条,说明行贿人姓名、放行日期、放行次数、金额。

  经清点,其中属于旅检四科负责人郑某某的有44万余元,属于副科长陈某某的有6万余元,属于副科长卢某某的有近3万元,属于组长陈某的有3万余元,属于组长沙某的有4万余元,属于科员陈某某的有9万余元。

  “现场情况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办案人员说,“我们没想到当场能查获这么多现金,而且还清晰地记载着犯罪事实的细节。”

  小小的旅检四科,为何受到如此“青睐”?这些现金从哪儿来?又是为何而来?

  沙头角中英街,一边是香港,一边是深圳。目前我国将沙头角列为边境特别管理区,对该区域内的商品实行免税政策,在此地的香港商品售价与香港相同。而沙头角中英街正是旅检四科所管辖的地段。

  由于两地日用品、食品差价明显,港货在内地受到追捧。正因为如此,走私分子打起了中英街的主意,并采取各种办法拉拢海关人员,致使门户洞开,大量奶粉、纸尿裤、洗涤用品、食品等日常生活用品走私到深圳销售。

  在沙头角海关,参与关员与走私分子内外勾结,共同打造了一条“分工明确”、“管理科学”的腐败链条。

  ——按次收费、明码标价。根据检方的调查,旅检四科对走私车辆实行按次收费,在驶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时,走私车辆以小轿车每次1200元、商务车每次1500元的标准向该科缴纳“好处费”。

  ——“管理科学”、按岗分赃。办案人员介绍,放纵走私已成为旅检四科的集体行为,各环节实行“配合行动”,其中该科负责人要同意和安排,组长具有现场监督抽查的职责,现场负责的关员具体查验放行。根据各自岗位所承担的风险,按闸放行关员分得500元,当班副科长分得300元,该科负责人分得200元,其余200元作为科室经费。

  ——“严明”管理、利益分明。为了避免利益冲突,该科负责人将该科关员和走私车辆分别分为三组管理,每组组长单线联系该组所负责的走私车辆车主,走私车辆只能在自己联系的那组关员当班时走私货物。

  ——建立清单、定期结账。查获的物证显示,行贿人记录的走私清单详细列明了放行日期、放行次数、“好处费”金额,并且每10天向该科关员结算一次贿赂款。而现场查获的信封内的70余万元,仅为10天的贿赂款。

  记者了解到,旅检四科共有15名关员,目前检察机关已陆续对该科8名关员进行立案调查,其余关员是否涉案仍在调查中。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沙头角海关落网关员每人每月的受贿款至少有几万元。

  深圳海关监察室主任殷玎玓说,沙头角海关管理层级单一,权力过于集中。其他口岸的抽查指令一般由风险控制部门下达给现场检查部门,但沙头角海关缺少风险布控机制,查哪部车、不查哪部车完全由旅检四科负责人决定。沙头角海关副关长陈志飞认为,这是旅检四科集体沦陷的重要原因。

  “史上最肥科级单位”

  班子成员变身“分赃会”成员

  在上打老虎、下拍苍蝇的反腐中,一个比打超级大老虎更难下手的问题——基层的集体腐败,逐渐浮出水面。

  集体腐败,通常也被称为腐败窝案或共谋性腐败,指的是多名官员结成同盟、共同开展腐败行为的现象。

  像深圳沙头角海关这般,在腐败行为上达到如此高度默契共识,实在不足为怪,这或只是腐败界的一种“黑暗文化”。4年前,“史上最肥科级单位”的曝光——湖南省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办公室“组团”贪腐案,也曾亮瞎公众的眼球。

  一个拥有770人的事业单位,100余名干部职工涉案,其中55名中层干部被立案侦查。从主任罗喣龙到8名副主任、党组成员以及下属各站点站长、班长,高、中层干部几乎“全军覆没”。

  耒阳市位于湖南省衡阳市东南部,煤炭可采储量5.1亿吨,是全国产煤百强重点县(市)之一。耒阳市矿征办成立于2004年,下设11个收费站,50多个收费点遍布耒阳全境。按照规定,耒阳境内所有运煤的车辆按载货量向矿征办缴纳相关税费,税费为每吨煤70元至80元。按此计算,一辆运煤车辆需缴纳的税费动辄以千元计。矿征办每年为耒阳市创造数亿元的财政收入。由此,耒阳市矿产品税费征收管理局也被称为耒阳市“第二财政局”。

  由于掌握着煤炭资源税费征管大权,矿征办在耒阳是个肥得流油的单位。

  据参与侦办这起窝案的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赵奇介绍,耒阳市矿征办员工“搞钱”的主要方法是私放煤车及收款不入账。据了解,每天经过矿征办收费站点的运煤车辆络绎不绝,当班员工稍微松一下手,每天放行几辆煤车或者少收些税费,车主们就会乖乖地送上大笔“好处费”。

  “进了矿征办,想不发财都很难。”在耒阳市一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而要铺平这条发财之路,必须要打通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时任耒阳市矿征办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的罗煦龙。

  耒阳市矿征办下设的11个税费征收站里的工作人员绝大多数是招聘的合同制人员。这些合同工只有提拔当了征收站的站长以后,才能解决财政事业编制,才能“转正”。掌握这一“生杀大权”的人,正是罗煦龙。而罗煦龙也因此拥有了滚滚的“财源”。

  不过,在这起惊天大案中,受贿并不是最引人注目的“亮点”,更令人吃惊的是领导班子的“集体腐败”。据该案办案检察官透露,在耒阳市矿征办各下属站点流行着一个“潜规则”,即每次非法所得都会按一定比例分成,通常是百分之七十由站内员工私分,剩下的百分之三十送给矿征办领导。在收受下属站点的“进贡”之后,矿征办领导对下属站点的贪腐行为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与此同时,耒阳市矿征办领导采取“集体决策”方式,为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捞取巨额奖金。检察机关查明,自2005年至2009年,耒阳市矿征办在主任罗喣龙主持下,班子成员集体参与讨论决策,采取虚报超收数额套取“超产奖”、伪造部分站点发放“奖金”名册、截留部分站点“奖金”等方式,套取资金为班子成员和部分中层干部发放“奖金”,先后贪污公款57万多元。

  “在耒阳市矿征办,所谓的班子成员,不如说是‘分赃会’成员更确切。”赵奇说,“从调查的情况看,耒阳市矿征办领导班子每次私分公款都是采取集体决策的形式,从主任、副主任到部分中层干部,按照职级不同,领取‘奖金’额度也不同。”

  这帮人上下勾结、沆瀣一气,导致国家应征税费收入大量流失。在罗喣龙等人被查处之后,2009年11月至2010年10月间,耒阳市在煤炭产量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煤炭税费收入猛增1亿元以上。

  清水衙门的“一潭浑水”

  水利工程招投标乱象丛生

  在人们固有的印象中,个别权力部门出现“集体沦陷”现象不足为奇。不过,近年来,随着国家在水利、环保、科技等领域的投资激增,这些平时不大为人所关注的“冷衙门”也渐成窝案多发地带。

  2014年8月25日,中纪委主管的《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近年来,江西省九江市纪委联合公安、检察等部门组成“捕鱼行动”专案组,成功查处了以该市水利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裴木春为首的一批腐败分子。

  九江市水利系统腐败窝案共有158人涉案,其中党员干部125人,处级干部16人,科级干部89人。全案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收缴违纪违法款7600余万元。

  在九江,每次有水利项目招投标,都有一批“专业代理人”参与,他们手中拥有全国各地多个水利公司的投标介绍信,通过相互串通,私下达成围标协议、借用资质、“卖牌”、买通评委等各种方式,非法取得水利工程项目。这些代理人只管中标不做工程,因此中标后多数卖给其他公司从中获利。

  2005年以来,建设队伍要想在九江地区投水利标就要挂靠九江市水建公司,而水建公司则从中渔利。据统计,水建公司总经理胡江任期内,共取得九江市6亿余元的水利工程项目。此外,九江市水建公司还长期与各县区水建公司合作,买断市水建公司在该县区的投标权,各县区水建公司向市水建公司上交管理费。

  江西中申建筑公司董事长张平从九江水建公司“下海”后,长期从事水利工程非法投标活动。2008年,九江市八座中型水库对外招标,张平邀集万某、于某分别借用数十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水建公司同时也借用了多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市水建公司为了中标,支付给张平及其同伙70余万元,让他们放弃中标。2009年,九江市十里河I期工程对外招标,刘某、胡某分别借用多家公司资质参与投标,水建公司也借用了6家公司资质投标。刘某和胡某为中标,就通过张平找到胡江串通,愿意支付给水建公司54万元,随后,刘某、胡某顺利中标该工程。

  高某,原为九江市湖口县张青乡木匠。一次偶然机会,高某经人介绍为裴木春装修住房,因与裴木春是湖口老乡,常在一起吃饭喝酒打麻将,后来发展成为铁杆朋友。两人相互利用、狼狈为奸。裴木春利用职权将高某安排到水建公司上班。

  在九江市河道湖泊管理局下属企业和强公司改制时,裴木春将信息告诉高某,帮助高某提前做好准备并采用围标方式竞得和强公司承租权。高某则投桃报李,承诺让裴木春在和强公司占有一定股份,并先后送给裴木春人民币6万余元,三次出资为裴木春装修房屋。

  办案人员分析认为,在九江市水利局一案中,官员腐败被查,错不在人,错在思想、错在意识、错在行为;错不在制度,瑕疵在制度的落实、执行力度。对于人与制度,需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仁治与法治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

  这样的分析在多起类似窝案中皆被印证。如2011年检察机关在浙江省运管系统查办窝串案,发现围绕审批流程形成了道路运输管理系统的“潜规则”——涉案人员把运输企业逢年过节的“孝敬礼卡”当成正常灰色收入,并主观地认为这是“潜规则”,见者有份。

  集体贪腐多发根源

  缺乏外部监督“圈子”铁板一块

  梳理近年来的媒体报道可以发现,关于集体腐败的案例并不鲜见:“郑筱萸腐败窝案”、“湖南郴州腐败窝案”、“古井贡腐败窝案”、“安医大基建腐败窝案”、“安徽滁州教材发行领域腐败窝案”,腐败窝案发生领域之广,涉及人数之多,产生祸害之大让人触目惊心。

  集体腐败是官员腐败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是腐败和反腐败博弈的一个必然结果。实际案例表明,集体腐败的危害性更大,此类腐败虽更易被发现,但却更难被查处。

  在这些“窝案”中,“法不责众”是涉案人员最普遍的心态,更被一些腐败官员奉为“至理名言”和“护身符”。抱有这种心态的人,往往觉得进入腐败的圈子,就等于交了“投名状”,人越多,越安全。

  有例为证。2009年至2012年,以两任茂名市委书记落马为标志的贪腐窝案中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然而据媒体报道,为“保持茂名稳定”,相关部门采取了“办案”和“挽救”并举的做法,在中央巡视组要求复查这起窝案前,有160多名官员因各种原因未予追究。

  专家认为,近年来,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反腐高压态势下,一批集体腐败案被连窝端掉,“法不责众”变成“法必责众”,体现了对腐败的零容忍,这对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无疑是一剂清醒剂。

  在一些专家看来,腐败窝案频发的根源在于一些机构将自身利益“圈子化”,缺乏外部监督、圈子铁板一块、利益严重固化。

  以耒阳市“最肥科级单位”案作为样本进行分析,耒阳市矿征办的秘密早有传闻,纪检监察部门也多次收到群众举报,但每次查处都是不了了之。直到2009年6月,湖南省纪委接到举报,纪委主要领导批示查处,耒阳市矿征办的集体贪腐案件才浮出水面。

  在耒阳市矿征办大楼一楼信息股办公室里,十多台电视监控屏上清楚地显示下属收费站点的收费运行情况。这套系统是2007年耗资5000万元建成的,除矿征办几位领导外,系统终端还直接接到了耒阳市财政局和有关市级领导办公室。

  然而,再先进的设备离开了人的监管也只能是个摆设。当地群众反映,矿征办的问题屡次调查没有结果,是缘于其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在矿征办的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中,有许多是耒阳市直各部门和乡镇领导的亲属子女。因而,一些监管部门在矿征办的问题上投鼠忌器、网开一面。罗喣龙在负责矿征办期间,以善于“照顾”各种关系而闻名。5年间,矿征办的问题不断,却没有开除过一名员工。(本报记者 陈晓英)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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