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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导入出错致资料丢失 经营者退还手机款

2014年11月24日 15:10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顾客买手机,可店员在帮顾客将原手机中的重要资料导入新机时出错,致使重要资料全部丢失。昨日,在龙海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的依法调解下,消费者蓝先生获得了经营者的赔偿。

  11月12日,龙海市消费者蓝先生以1080元的价款向邹某经营的手机店购买一部三星“3818”型手机。回家后,他发现该款手机属移动公司定制版,与联通信号不相容。21日,与经营者协商后,蓝先生补价差100元,更换了一部三星“3812”型手机。蓝先生当场要求经营者把其存在原手机内的信息资料导入新手机。营业员操作失误,未将数据与相片导入新手机,就对原手机进行格式化,导致数据与相片丢失,无法恢复。蓝先生叫苦不迭,要求经营者赔偿,在交涉未果之下,拨通了12315投诉电话。

  工商人员认为,消费者资料的丢失是手机店员在工作中的疏忽所致,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退还蓝先生购买手机的钱款,共1180元。(郑爱国)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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