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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周宁人大代表涉醉驾续:已许可上海警方刑拘

2014年12月02日 12: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宁德12月2日电 (吕巧琴 叶茂)记者12月2日从福建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经此间召开的常委会议再次审议,已许可上海警方对涉嫌在上海醉驾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

  今年的8月12日凌晨,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在上海涉嫌醉驾被警方查获,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向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出《关于提请批准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周宁县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函》。

  10月24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上海警方的提请许可的申请依法进行表决,结果未获通过。10月31日,周宁县人大常委会按会议审议结果给松江分局发出回复函。

  此事经相关媒体披露后,11月26日,中新网曾跟进报道《周宁回应人大代表醉驾:表决出乎意料警方未再提请》一文。对此,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反思,认为人大代表不能成为违法犯罪行为的“护身符”,要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置。

  12月2日,周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根据11月27日上海警方再次提请许可的申请,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提请许可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暂停其执行代表职务的议案》,许可上海松江公安分局对张裕明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即日起暂时停止其执行代表职务。

  周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表示,将全面部署开展人大代表学习教育专项活动;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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