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无资质承揽工程 冒险作业致人死亡
中新网乌鲁木齐12月2日电 (邹佳静 陈巧林)一位年过六旬的老人,在不具备从事建筑资质的情况下承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雇佣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致一人死亡,法院判决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但因他自愿认罪,积极向被害人家属赔偿损失,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3月31日,张同德在不具备从事建筑资质的情况下与阿某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双方约定:由阿某将其位于新市区银川南路2523号的自建房房屋翻新的劳务承包给张同德,实行包工不包料。合同签订后,4月3日,张同德带领工人开始施工。
4月18日11时,在施工过程中因地下室南侧墙体倒塌将雇用的工人李红勋当场砸死。经鉴定,墙体倒塌的主要原因为该墙体背后回填土对墙体产生较大的侧压力所致;李红勋死亡的原因则为巨大外力暴力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张同德的行为构成了事故责任罪,根据我国宪法规定,理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但在审理过程中,张同德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被害人家属要求对其从轻处罚,又因他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最终,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判决张同德犯重大事故责任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