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子骑车上快车道被查 怕曝光故意写错身份证号

2014年12月03日 10:30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4时许,中山路体育大街交叉口,一辆电动车倒在水泥罐车轮下

  昨天是第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是“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七类违法行为是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昨天上午,交管部门在石家庄解放广场举行了大型文明出行宣传活动,全省交警则从0时至24时,对机动车7类交通违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进行了查处。

  石市整治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行动

  时间:一个月

  时段:每天7:00至19:00,特别突出早高峰7:30-8:30,晚高峰17:30-19:00两个重点时段。

  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不按规定信号行驶、越线停车、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在路口路段内随意穿行、骑车带人、通行高架桥等;

  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不按规定信号通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在路口路段内随意穿行、翻越中心隔离护栏等。

  处罚措施:

  第一周宣传教育为主。第二周起加大对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违法行为人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后,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顶格处罚。

  对于不缴纳罚款的,坚决扣留并拖离非机动车;

  对于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人,要详细登记其身份证号、姓名及单位等,加大曝光力度。

  现场

  骑车上快车道被查

  害怕曝光故意写错身份证号

  “这位女士,你电动车越线停车了,容易被右转的大型车辆剐蹭,请后退到停车线内。”昨天上午9时40分许,一位女士骑电动车沿槐安路由东向西行驶时,在育才街口遇到红灯,停车时越过了停车线,交警跑过来劝说这位女士退到停车线内。

  按照石市交管局统一部署,在槐安路育才街交叉口,裕华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加强了对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劝阻和教育。仅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交警在这个路口就劝阻和教育了30多名违法的电动车骑车人。

  在中山路体育大街交叉口,一名男子骑电动车在快车道内行驶,被长安交警大队二中队执勤交警当场查扣,过了一会儿,又一人骑电动车在快车道行驶,同样被查扣。中队长白富社介绍,本周以教育劝导为主,但是要登记违法行为人的姓名、住址、单位等。

  记者了解到,上述两名在快车道骑电动车的市民是张涛,身份证号是1304061989×××××××××,另一名是张永强,身份证号是1301851985×××××××。记者发现,两人亲自写下的身份证号码,第一人多写了一位数字,第二人少写了一位数字。从这一点也不难看出,大家都怕被公开曝光。

  骑电动车远离五种违法

  昨天下午4时许,中山路体育大街交叉口,一辆大型货车由东向北右转时,和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女士发生碰撞事故,电动车受损严重,数十块碎片散落在路面上非常刺眼,好在那位女士并没有生命危险。但是,类似的事故屡屡发生,多位电动车骑车人都是当场死亡,教训非常惨痛。

  长安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白富社介绍,当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一是图快行驶机动车道;二是图方便逆行;三是超速;四是越线停车;五是随意穿行。这些交通违法行为给骑车人经常造成严重的后果,每一起车毁人亡的惨剧,无论和机动车的责任如何划分,生命的离去都是惨痛的教训。

  白富社提醒,大型车辆在右转时确实存在盲区,即使按照配备押运员的要求,也难以保证安全。因此提醒广大电动车骑车人,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最好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在路上遇到大型车辆,特别是大型罐车、渣土车、工程车等时,尽量远离它们,不和它们争抢,毕竟我们的生命比赶几分钟时间重要得多。

  二是在过路口遇到红灯时,千万不要越线停车,因为大型车辆特别是大型罐车、渣土车等右转时转弯半径小,司机难以发现右侧的行人或是电动车,惨剧往往都是这时发生的。

  三是目前冬季,大部分骑电动车的市民加强了保暖,腿上有挡风被子、头戴帽子等,这样影响电动车正常行驶,希望大家在做好保暖的同时,更要注意出行安全。

  我省每年2000多人殒命车轮下

  省交管局昨天组织开展了严查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等七类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在解放广场昨天的宣传活动上,省交管局政委郑玉海介绍,我省机动车和驾驶人已双双超过1600万,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给出行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仅我省每年就有超过2000人丧生于车轮之下。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一切以生命为重,安全、谨慎驾驶,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记者 孙会芳

【编辑:叶攀】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