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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法治如何成为共同信仰

2014年12月04日 16:38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只有当依法行政成为权力运行的常态后,法治成为所有社会成员遵循的信仰才会成为可能。

  深圳市原政法委书记蒋尊玉是十八大后落马的深圳最高级别官员。有报道说,蒋尊玉曾经的一位下属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后来当了政法委书记,是一个极大的讽刺。这样一个官员全无法律的概念,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在深圳这样一个重视法治环境的城市尤其不适合。”

  由人组成的社会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型社会,不同的人、不同的群体之间,存在多重的利益纠纷和矛盾冲突。而人类之所以共同选择法治,就是因为法治为利益冲突的化解提供了一整套缜密而精细的制度安排。但是现实告诉我们,少数官员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甚至认为自己的权力可以与法律抗衡,权力游走在制度笼子之外,这就必然会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十八届四中全会鲜明地指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此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他们无视法律法规,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常常把会打擦边球、会钻法律空子看成是思想解放和有魄力的表现;有的对别人讲法治,对自己讲“人治”,认为法规制度只是“装门面”,往往以“工作需要”为幌子彰显特权思想。于是,法律规定抵不过红头文件,红头文件抵不过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抵不过领导批示,领导批示抵不过上级招呼。这是人治不是法治。一些地方政府、地方官员公信力很低,是这些地方政府、地方官员不严格依法办事、不信法守法累积起来的结果。一些基层政府往往在治理方式的转型上一次次错失良机,面对利益的冲突,走的依旧还是舍弃法治的老路。看似化解矛盾的诸多工作,其实都因为没有塑造法治威信而越走越窄,甚至陷入政府违法行政的死循环。

  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贪腐官员反省材料后发现,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如果把国家发展比喻成动车飞驰,法治就是铁轨;如果把治国理政比喻成建桥筑楼,法治就是支撑。自古以来,我们有着“以吏为师”的传统。只有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克服人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习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就能够带动全社会崇尚法治,形成法治文化。如果执政者意识不到法治的重要性,不能够率先垂范、严格守法、依法办事的话,整个社会的法治氛围就很难形成。

  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种铭刻,小马飞刀以为,既有赖于庙堂之上的国家宣示,也需要每一位领导干部带头践行法治的共同努力。只有当依法行政成为权力运行的常态后,法治成为所有社会成员遵循的信仰才会成为可能。小马飞刀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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