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就医起争执告医院 丈夫做代理人法庭骂人被拘
他为状告医院的妻子做代理人时扰乱法庭秩序
去年,患者时女士在虎门医院就诊时,因质疑医院发错药报警,后将医院告上法庭,索赔4.5万多元。今年11月12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分析认为,医院的诊疗行为的确存在过错,但未造成患者身体损害。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驳回时女士的诉求。同时,因时女士的丈夫陈某在担任时女士代理人时,在开庭过程中违反法庭纪律、辱骂对方当事人、威胁法官、扰乱法庭秩序,法院决定对其拘留15天。
疑医院发错药患者起诉
去年5月8日,家住虎门镇的时女士因右下腹疼痛,到虎门医院肝炎门诊科就诊治疗,医院诊断其为“小三阳”。其后,时女士多次到该医院复诊,在最后一次就诊时,时女士因发药问题跟虎门医院发生激烈争执,随后报警。
去年11月,时女士向东莞第二人民法院状告虎门医院,索赔约4万元,后变更诉讼请求约为4.5万元。
时女士称,医院存在反复拿错药致其反复吃错药的行为。去年9月17日医院发药时将“乙肝灵胶囊”错发成“肝苏软胶囊”,她当场发现并报警。
医院确发错药但无损害
今年11月12日,市第二人民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经审理分析,认为医院确实存在将“乙肝灵胶囊”发成“肝苏软胶囊”的发错药行为,即医院在去年9月17日的诊疗行为中存在过错。
但时女士确认没有将发错的药服用,且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医院在这之前存在反复发错药而其已将发错的药服用。且时女士提供的报告单显示,经过治疗,时女士的肝功能已恢复正常,说明对其治疗有效。
因此,法院认为,医院发错药的行为与时女士所主张的身体受到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另外,由于时女士提出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时女士提出的诉讼请求。
代理人庭上曾威胁法官
时女士获知起诉被驳回的同时,其代理人陈某也接到了法院发出的拘留决定书。
代理人为何会被拘留?原来,陈某是时女士的丈夫,今年11月12日,陈某在参与庭审过程中辱骂对方当事人,威胁审判人员,还未经法官允许随意走动,藐视法庭。因陈某的行为属于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威胁审判人员、侮辱诉讼参加人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故法院在宣判当天,对陈某采取拘留15天的处罚。
本案主审法官建议,市民在为自身维护权益的时候,需注意采取正当的途径,冷静处理,切莫因一时的冲动触及法律,做出违规违法的行为。(记者 龙成柳 通讯员 钟小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