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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出台涉企收费清单体现“法无授权不可为”

2014年12月05日 14:35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12月3日,甘肃省财政厅、发改委公布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甘肃省征收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甘肃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此次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是甘肃贯彻中央关于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30号文件的重大举措,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我省明确规定,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新增、调整或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财政部门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企业税负高、收费多,造成经营成本加大,一直以来都是企业经营者的心头之痛,尤其是在当前经济结构调整,GDP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企业负担过重,确实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存、发展。根据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对4000家样本企业的调查分析,今年全国各省市企业负担综合指数平均为0.84,较2013年下降0.16个百分点,虽有小幅下降,但仍处较高水平。企业负担过重,收费项目过多,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始终是主要原因。如个别地方政府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某些地方部门强制企业向指定公司缴纳认证维护费等,这部分收费在“企业缴纳的各项收费”统计中,占比高达37%,给企业造成较重负担。此外,部分行业协会给企业增加负担的问题较为严重。一些行业协会垄断着行政审批的前期资格选拔权以及审计、鉴定、评审等职权,将特定的中介服务作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强制企业入会并缴纳会费。

  此次我省推出涉企收费清单,对于防范权力滥用确实是一个好方法,对于社会担心的涉企乱收费具有根本性的阻止意义。法无授权不可为——“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这样的规定无疑将进一步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的涉企收费项目多、标准高、收费乱等问题。对各级政府而言,是依法行政、推进简政放权必要举措。对企业而言,则是有效降低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的有力举措。而从宏观发展来看,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直接体现,是加强和改进涉企收费监管体系的先行探索,对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看到这份清单之后,不少企业表示,这次清单公之于众,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企业的话语权,使得监督举报有了有力依据。不过,对于企业来说,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标准到底是多少也是个关键问题,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公布收费细则,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价格合理性和公开性,在更大程度上杜绝乱收费行为。看来,清单的公布和清单的实施还是存在一定的距离。一是在明确各主体在依法收费的同时,还必须明确其履行相应义务,以及承担相应责任,实行收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三位一体,给收费权力念上责任的“紧箍咒”。根据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违规收费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监管工作失责的,将追究主管部门责任。此外,对企业反映强烈的各种“协会”、社团乱收费、搭车收费的问题,也必须重视起来,要同步开展社团收费整治行动,防止一些被取消的收费项目转变成“红顶中介”在“变脸”后继续收取。徐晓兵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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