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疆计划用半年时间遏止“村官”腐败势头

2014年12月06日 14:43 来源:新疆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自治区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乡村领导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查处力度、切实转变作风的通知》,专门对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问症开刀”。计划用半年的时间,集中力量重点查处一批乡村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此次集中查处工作的重点对象是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领导干部以及管钱、管物、管事等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重点查处乡村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对待群众作风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执法不公以及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与民争利问题;在安居富民、定居兴牧、城乡低保、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救灾救济钱物发放等强农惠农资金拨付、管理使用中“吃拿卡要扣”、低效浪费以及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等问题;侵占集体“三资”、以权谋地(谋水)、虚报冒领征地补偿和房屋拆迁费用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通过查处上述问题,坚决刹住当前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歪风,遏止住“村官”腐败的势头。

  为确保此次集中整治专项工作顺利完成,自治区纪委要求各地州市、县市区及自治区有关职能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监察局)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把严肃整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作为地州市、县市区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对自治区各职能部门落实强农惠民政策不到位的要倒查追责;各地州市纪委要按照此次查处的重点内容,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将对信访举报、新广行风热线等途径了解掌握的问题线索及时批转,限期办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的、典型的问题线索将直接查办。此项工作将纳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自治区11个地州市已查办87件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给予党纪处分80人、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记者赵志芸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