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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讨薪起冲突被拘留 回应:办案符合程序

2014年12月17日 14:05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追踪2

  《男子讨薪时与女财务起肢体冲突被拘》

  12日,本报报道男子茹某在澄迈老城向开发商讨要施工款项过程中,与开发商一财务人员女子辜某发生冲突,茹某后来被澄迈当地派出所行政拘留。事件发生后,茹某的工友们表示难以理解,他们质疑是不是因为对方老公是海口某派出所副所长,才出现讨施工款被拘留的情况。据悉,澄迈公安局对此十分重视,成立调查组介入调查。

  昨日,记者从澄迈县公安局获悉,经过连续多日的调查,公安部门已经形成初步调查结果。昨日下午,澄迈县公安局调查组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并介绍了调查情况。据介绍,12月10日,茹某与同伴向开发商讨要施工款项时,与开发商财务工作人员女子辜某因为言语不和发生争执。辜某被茹某打了一巴掌,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茹某脖子被辜某指甲划伤。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见,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对茹某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对辜某做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此外,辜某的丈夫刘某也出面说明情况。他表示,得知妻子被打后赶过去是人之常情,妻子做笔录时他是以家属身份在派出所院子等着,也没有说过“要拘留”之类的不当话语;而且他所在派出所和事发派出所分属2个市县,工作没有交集,业务上没有往来,他根本不认识澄迈老城派出所办案人员。“我所在的派出所与老城边防派出所很近。得知妻子被打后,我就赶去看她,我先到的工地,因为不熟路,找了半天才找到老城派出所。”对此,澄迈公安局调查组也向记者证实,刘某以家属身份从海口抵达老城边防派出所,办案的关副所长与其并不认识,双方也没有联系记录,不存在人情关系办案之说。

  据涉事开发商介绍,因双方对造价曾存争议致使近期才交接发票,不存故意欠款之说。

  澄迈公安调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来看,公安机关根据事实做出的行政拘留等处罚是完全符合程序的,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中存在人情关系办案之说,下一步他们将形成完整报告向上汇报。对于行政拘留茹某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其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此,茹某亲友表示,他们将考虑申请行政复议。记者 刘江浩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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