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驶撞死16岁高中生 弃车逃逸被判刑
澄迈男子谢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越野车,因操作不当,车辆冲上人行道撞死16岁高中生邱某某。事故发生后,他弃车逃离了现场。次日上午,谢某某到海口交警支队投案,后赔偿邱某某的家属23万元。近日,海口秀英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
谢某某今年55岁。2014年1月25日13时40分许,他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车牌号为琼AW×××9的越野车,行驶至海口市秀英区滨海大道香格里拉酒店门前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冲上绿化带及人行道,撞到在人行道上的邱某某,邱某某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谢某某弃车逃离现场。次日10时许,谢某某到海口交警支队投案。经交警认定,谢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被害人邱某某无责任。据了解,16岁的邱某某系在校高中学生。案发后谢某某的亲属赔偿了被害人家人23万元,被害人的家人对谢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出具谅解书。
近日,海口秀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秀英区法院认为,谢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谢某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谢某某的亲属在案发后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家人的谅解,对被告人谢某某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一审宣判后,谢某某未提出上诉。 □通讯员 薛莹婕 记者 李美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