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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机关设“假警察”吓阻上访太荒唐

2014年12月17日 16:32 来源:南宁晚报 参与互动(0)

  到政府大楼办事,经常能遇到警容严整的警察对往来人员盘查,很少有人觉得有什么不妥。“新华视点”记者近日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采访时却发现,这些着警服、佩警衔的政府机关保卫人员,竟然大多是“冒牌货”,甚至连这里的派出所也是违规私设的。(12月16日 新华网)

  即使是最具想象力的民众,可能也不会想到,身着警服、肩佩警衔,每天在政府门前站岗、巡逻、维持治安的民警竟是“冒牌货”。而且,更让人意外的是,这些假民警居然冒牌得有理有据——2001年,经请示有关领导,保卫人员统一穿着警服,其中36名机关事业编制人员,2006年还获准配发了警衔和警号。这相当于让冒牌民警有了正牌的权力。

  政府为何未经批准备案,口头宣布成立派出所?一方面是现实的需求。据内部人士介绍:“这些年上访告状的人员增多,每年硬闯市政府的就有上万人,穿上警服有时还管不住呢。”显然,使用冒牌民警是为了化解信访压力。另一方面是“政府治安派出所”不可能获得牌照。设立派出所需要市编办和市公安局审批,还要报到省公安厅备案。但省公安厅不可能批准这个奇葩的请示。

  于是,相关部门只好折中,口头成立派出所。但问题是,口头成立派出所已严重违法。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明确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政府治安派出所”民警,使用警械、警服属于违规着装。其二,“政府治安派出所”无备案、无编制,却长期在政府大楼执勤,严重违法。

  按理说,“政府治安派出所”存在这么多明显的违规、违法行为,而且坐落在行政大楼、位置显眼,早就应该被取缔。但可怕的是,这个黑派出所合理地存在了8年。为何黑派出所能“合法”地存在?无非是有领导认可。因此,从这个层面看,“以权压法”比民警冒牌更可怕。只有把权力放在笼子里、制度中,只有对违规的权力给予严厉惩处,口头成立“派出所”这种荒唐事才能绝迹。■薛家明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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