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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举报者穿上“法制防弹衣”

2014年12月19日 16:45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新邵县纪检干部杨斐,因为实名举报上级领导,遭到电话恐吓,一个多月来为防不测穿上了防弹衣。(12月16日《新京报》)

  杨斐的举动也许有点夸张,但是他的担心不无道理,之前也发生过举报者本人或者亲属遭受被举报者打击报复,危及人身安全的先例。

  反腐败、惩治违法违纪行为需要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其重要的方式就是举报他们掌握的发生在身边的各种违法犯罪现象。近来反腐风暴取得的丰硕成果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各种方式的实名举报。实名举报需要很大的勇气,也会担负相应的风险,因为作奸犯科者最怕的就是被知情者曝光,使得东窗事发,面临法纪的处罚,必然会不择手段威胁甚至加害于举报者。因此保护举报者是打击违法犯罪和当下反腐败斗争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然而,如杨斐这样购置一件防弹衣起到的保护作用是有限的,只有社会为举报者编织一件牢实的法制“防弹衣”,才有可能给举报人提供有力的安全和利益保障。这件“法制防弹衣”应该包含这样的“材料”:对举报者的工作岗位的维护、对举报者遭受威胁时的安全救护和应急反应、对打击报复者的行为列入追加刑罚以及基层群众中对举报违法犯罪的舆论支持。

  当然,我国相关的政策法律已经有了很多保护举报人的条例,但是因为细密程度欠缺,保护措施不能及时跟进,这件“法制防弹衣”显得有些单薄,所以,现实生活中举报者被“谆谆告诫”者有之,被调离工作者有之,包括家属在内的人身受到攻击者有之,相当一部分人因为心有忌惮,不能大胆站出来发声。

  贴身保护举报者,大张旗鼓地鼓励揭露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与反腐败、打击违法犯罪的斗争比肩前进。唯有如此,才能激发出全社会推进反腐和倡导法治文明的力量。朱永华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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