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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国企老总滥发奖金数百万元被判刑

2014年12月25日 19:0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12月25日从河南省鲁山县人民法院获悉,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韩某伙同被告人公司总会计师魏某、主管安全的副经理侯某私分国有资产数百万元,近日被该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6至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韩某担任平顶山天安煤业七矿经理期间,伙同魏某、侯某,利用职务便利,以发放安全类奖金为名,给副处级以上人员发放奖金。其中被告人韩某、魏某参与违规审批副处级以上人员奖金487.04万元,两人分别从中领取40.73万元和31.62万元。被告人侯某参与违规审批副处级以上人员奖金353.96万元,个人从中领取50.43万元。2012年6月至2013年3月,被告人侯某利用签批奖金的职务之便,伪造名单,骗取奖金3.56万元,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法院认为,韩某、魏某、侯某身为国有公司管理人员,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鉴于三被告人案发后均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自首,且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缴,遂根据三人犯罪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李丽静)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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