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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58万 主要嫌犯被拘

2014年12月30日 10:19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29日,记者从长安公安分局获悉,日前,育才街派出所破获河北某投资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金某已被抓获后刑拘。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河北某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金某,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剑桥春雨小区某单元楼注册成立投资有限公司,并在该地址设立办公室。之后金某又在石家庄市开发区学苑路岗当新村设立投资点吸收公众资金。警方现已查明,该公司自称在河北邯郸市永年县某商贸大厦是该公司的房产,并承担大厦的物业管理,同时称该公司正在沧州肃宁县开发地产项目等。工作人员以公司经营前景好、发展空间大、投资安全可靠、投资回报率高、投资没有风险,投资回报利息月息3%或4%(投资每股1万元,按月返还,每月300元或400元),投资期限四个月等方式吸收公共资金。实际上,设立在石家庄市长安区剑桥春雨小区的办公室人员,已于2014年11月初全部撤离,下落不明。截至目前,育才街派出所已受理报案群众39人,共计非法吸收公共存款358万元(最终受害人涉及金额需进一步核实)。

  记者了解到,日前育才街派出所已将主要犯罪嫌疑人金某抓获,金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记者 董世杰)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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