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黑龙江林区检查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将全程录音录像

2015年01月07日 14:13 来源:黑龙江晨报 参与互动(0)

  今年起,我省23个林区基层检察机关将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搜查、取证、扣押、抓捕、押解等过程中,也必须使用执法仪,严禁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

  今后,基层院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撤案、不起诉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必须报分院批准。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必须“全面、全程、全部”同步录音录像,另外在搜查、取证、扣押、抓捕、押解时,应当全程使用执法仪。

  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必须严格审批,统一保管,严禁挪用、截留。必须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严禁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纪检监察、检务督察部门必须对自侦办案部门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场所、同步录音录像、讯问是否规范,进行同步监督。(记者 史东旭)

【编辑:和星晨】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