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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月薪上万不知东家是谁 未签合同告公司败诉

2015年01月13日 16:23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

  春节前后将是一年中各行各业的招聘季,也是一些上班族的跳槽季。昨日,市一中院在官方微信平台上盘点2014年劳动合同陷阱案,提醒白领们在跳槽时要擦亮自己的双眼,谨慎签订劳动合同。

  据统计,近年来因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产生争议的案件,占该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43.17%。

  法院称,究其原因,主要是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或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或缺乏据理力争的勇气,草率签下了劳动合同,为纠纷的产生埋下了隐患。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进行了详细的分列说明,但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受文化水平、从业经验、谈判能力等限制,在审查劳动合同文本时往往缺乏警惕心和辨别能力,导致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后处于劣势地位。

  没签合同导游怒告旅行社

  小梦(化名)是一家旅行社渝北分社的导游,在干了一年后选择跳槽并把昔日东家告上法庭。

  小梦称,从2013年初干到去年初,自己一直在某旅行社渝北区分社任导游和领队,但旅行社一直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旅行社方面表示,根本没有小梦这个员工。小梦就是一个居间介绍旅客的中间人。

  为了证明自己就是旅行社的员工,小梦拿出证据———旅行社通过银行向她发放工资的银行交易明细。对此,旅行社表示,银行交易明细并不是发放的工资收入,而是介绍旅客业务后所打的团款。

  去年7月,渝北区法院认定小梦就是该旅行社的员工,因旅行社没有和小梦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差额2万余元。旅行社提起上诉,去年年底,市一中院终审驳回上诉。

  快递单也可派上大用场

  取证困难、举证不能是劳动者败诉的主要原因之一。法院建议,注意收集和积累证据。劳动者平时应注意将和工作有关的东西进行保留。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甚至考勤记录、平时在工作场地所摄制的手机视频等。另外代表公司签收快递,该快递单一般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酒店高管索赔告错人败诉

  2012年9月,刘某入职江北区一家酒店。根据双方约定,刘某的岗位是餐饮部经理,月薪是1万元。刘某入职后,酒店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13年1月,因酒店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刘某向酒店方正式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刘某和酒店方打起了官司,要求酒店方支付因没签劳动合同而索赔的双倍工资差额3万元。

  庭审中,酒店方称,刘某是一家从事酒店管理的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酒店任职的,刘某没签劳动合同应找劳务派遣公司索赔。

  去年底,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因刘某拿不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就是酒店的员工,而酒店方能够拿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刘某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所派遣的,刘某告错了对象,最终败诉。

  要明白是派遣还是招聘

  劳务派遣的性质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

  作为劳动者,应当与派遣机构或者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用工手续,收集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比如用人单位下发的含有劳动者名字的各种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书面资料。(记者 唐中明 见习记者 董妮佳)

【编辑:和星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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