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393名法官通过法院司法改革过渡期资格审查
中新网海口1月13日电 (方茜)记者13日从海南高院获悉,根据《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法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1月8日至9日,省高院组织全省三级法院严格按照过渡期法官选任资格条件,进行了报名和资格审查。全省现有法官1540人,报名参加选任1433人,通过资格审查1393人,未通过资格审查40人。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面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
据了解,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在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动员大会上要求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司改,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过渡期法官选任工作等,能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法院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学习、组织动员,及时开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除极少数现任法官因身体健康状况、临近退休等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报名外,绝大多数报名积极踊跃,对选任充满期待。
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各法院选任办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对报名人员的法官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违法违纪及任职回避情况等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各法院党组、院长履行选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报名和资格条件严格把关,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等次等情况,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海南省法院过渡期法官选任办公室主任蔡建新介绍,各法院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公开透明,目前没有收到不良反映。
据悉,《海南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法官选任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公告》将在媒体公告,接受监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