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分手后骚扰前女友殴打村民 获刑1年1个月
2015年01月22日 13:37 来源: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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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男子符某某与女友陈某某分手后,心生愤恨,多次骚扰前女友的正常生活,一次因生气前女友不接自己电话,符某某便带着几个朋友到陈某某村中威胁、恐吓陈某某及其家人。陈某某同村的几个年轻人看见后对其进行劝阻,符某某怀恨在心,之后后竟纠集他人,持械在村中追逐、恐吓、殴打该村村民。近日,符某某被美兰区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据了解,符某某是海口人,今年35岁,曾于2008年、2010年分别因故意伤害罪、犯贩卖毒品罪及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刑。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符某某在和女友陈某某分手后,多次骚扰陈某某的正常生活。2012年10月16日16时许,符某某伙同蔡某(已判刑)及阿森(在逃)手持一把疑似手枪的物品到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咸来墟崑山村陈某某家中威胁、恐吓陈某某及其家人。当日18时许,符某某伙同杨某某(已判刑)纠集18名男子,手持砍刀、匕首等凶器再次来到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咸来墟崑山村追逐、恐吓、殴打村里村民。2014年5月15日10时许,符某某在海口义龙路义龙酒店门口被抓获。通讯员 吕莹玉 记者 李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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