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老人拒与儿媳分儿子死亡赔偿款获缓刑

2015年01月22日 18: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昆明1月22日电 (王艳龙)云南姚安县人民法院22日发布,该县一对老年夫妇因拒绝分割法院判决的儿子死亡赔偿款,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成为该院首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宣判案件。

  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之子李某外出打工时因事故死亡,获赔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3万元。儿媳张某与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夫妇分割赔偿款产生纠纷。张某遂以自己及其两个儿子的名义将公公婆婆诉至姚安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人分割给付三人赔偿款。2013年10月,姚安法院依法作出民事判决,由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夫妇给付张某及两个儿子人民币共计49万余元,限判决生效后15日内执行完毕。

  一审判决生效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人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多次对李某某夫妇作执行工作,但两被告故意隐匿财产拒不履行给付义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无法执行。被告人李某某、陈某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姚安县检察院向姚安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姚安法院公开审理该案。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但坚持拒不执行法院做出的民事判决。休庭后,姚安法院承办法官多次找到被告释法明理,做思想工作,最终被告自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协议。本月20日,姚安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

  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一直存在“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查、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问题,该案件的宣判,向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们敲响了警钟。(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