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黑龙江“在押犯微信诈骗案”涉案民警已被处分

2015年01月23日 08:0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

  黑龙江“在押犯微信诈骗案”涉案民警已被处分

  记者今日从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获悉,该省讷河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涉嫌敲诈勒索案件经媒体报道后,省司法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进驻讷河监狱,并公布初步调查结果。

  此前,媒体曾报道称,王某通过微信与女性认识,取得对方信任后,以恋爱及投资为由骗取受害者的金钱,至少造成3名女性受害,其中1名受害者被骗8万元。该报道还称,讷河监狱有民警参与其中,为王某提供便利。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的调查显示,2014年11月11日,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就已派出调查组对王某涉嫌敲诈勒索进行立案调查。11月28日调查终结后,调查组对监狱下达了《齐齐哈尔市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纠正监管违法检察建议书》,讷河监狱已据此对该案终结侦查,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加刑惩处,并对相关民警和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经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和讷河监狱狱内侦查科侦查认定,王某先后利用手机聊天骗取共计3名女性信任,后又以裸聊视频相要挟,迫使受害人到监狱会见室或共餐室探视。会见室和共餐室均为大厅,只在工作日开放,室内配有监控设备和值班民警,并由参加会见的服刑人员所在监区民警负责近距离监听监视。王某还以合伙做生意为由,骗取其中两人共计11万多元。

  调查表明,案件中确实存在个别民警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按照齐嫩地区人民检察院对此案相关人员责任的认定,讷河监狱于2014年12月对涉案民警和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撤职、降职、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等处分。

  黑龙江省监狱管理局承认,此案确实暴露出监狱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该局表示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刻反思,吸取教训,深入整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制度,加大对违禁品的清缴和狱内案件的侦办力度,强化和优化监狱内部管理;同时加强民警队伍的教育管理,提高民警队伍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严肃查处民警违法违纪行为,促进严格公平公正执法。

  近一年来,黑龙江省内监狱和看守所发生多起恶性事件。2014年9月2日,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3名在押人员杀死1名民警后外逃;2015年1月10日,黑龙江省巴彦县看守所1名在押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脱逃。 (记者吕博雄)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