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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发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审理指引 减少医闹行为

2015年01月26日 17: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1月26日电 (蔡敏婕 杨晓梅)医患纠纷是当前多发易发的社会矛盾之一,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也随之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广州中院26日发布《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引》,呼吁和指引医患双方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理性维权,建议借助司法公信力化解当前医患信任危机。

  广州中院民事庭庭长张坚雄介绍,广州全市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一审案件在数量上渐趋平稳,但审理难度加大,越来越多的一审案件难以在一个甚至两个统计年度内审结。为此,广州中院分析归纳了近年来的审判理论研究成果和审判实践经验,并参照借鉴国内各地法院的先进经验,出台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引》,力求达到既能统一两级法院医疗纠纷审判程序和裁判尺度,又能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减少和杜绝“医闹”等非法行为的存在。

  据悉,由于医患纠纷案件专业性极强,医患双方矛盾尖锐,法律关系复杂,相关法规还不够完善,因此医疗纠纷审判一直是司法实践的难点问题。此次出台的《指引》,包含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案由、主体资格、举证责任、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责任形式、赔偿项目及计算等各个方面的内容。

  以医疗损害中责任归属的规定为例,根据民事诉讼法上“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和侵权责任法中有关医疗损害责任的规定,在普通医疗损害责任案里,患者应当承担基本的举证责任,但因为医疗行为专业性很强,医患双方信息不对称,患方难以全面证明过错要件和因果关系要件。“患方负有基本的举证责任,但医疗机构因为具有专业信息优势和提供证据的便利,也应对诊疗过程及抗辩事由等负担相应的举证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地位的均衡与对等,从而为该类案件公平公正地处理提供程序保障。张坚雄说。

  张坚雄表示,医疗纠纷案件审判的核心是对医疗行为进行法律评价。改善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水平和审判质量,并最终引导医疗纠纷更多地走入法治化的解决轨道,缓和医患矛盾并减少“医闹”现象,才能达到医患双赢的目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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