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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商涉嫌制假烟被抓获 “同案人”当庭指称抓错人

2015年01月30日 15:1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28日上午,陈天式试图到饶平看守所接出父亲陈建忠,但无功而返

  福建漳州市云霄县菜商陈建忠,因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烟)罪在北京某机场被捕后,至今已在广东潮州市饶平县看守所关押了整整17个月。去年3月7日,另两名同案人在法庭上指称陈建忠“对不上号”;陈建忠还有案发时不在案发地的新证据。检方撤诉后,陈建忠却拒绝离开看守所:“除了还我清白,办案人员还欠一个对我刑讯逼供的道歉。”

  1月28日上午,第二次从福建老家赶到饶平的陈天式仍未能将父亲陈建忠从看守所接出来。

  案 发

  菜商涉嫌制假烟北京被抓

  51岁的陈建忠,和儿子陈天式经营蔬菜批发生意,父子俩经常飞往全国各地调取货源。2013年8月24日,陈建忠在北京被警方抓获,随后被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公安局带回。家人随后才接到饶平警方的通知,告知陈建忠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烟)罪被刑事拘留。9月24日,陈建忠被正式批捕。12月13日,饶平县检察院向饶平法院起诉陈建忠等人。

  检方控称,2012年年底,被告人陈建忠前往广东饶平县找到被告人林云峰、王华林(均为化名,两人在陈建忠之前先后落网),协商租地开设制假烟工场事宜。陈建忠以40万元的价格租下被告人林云峰承租的山地并开设制假工场。工场于2013年2月底开始生产中华等假冒品牌卷烟。

  2013年3月14日,该工场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3名被告人一直潜逃。

  检方认为,陈建忠等三人的行为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证据包括有两名刘姓证人的证言,被告人陈建忠、林云峰、王华林的供述与辩解,以及鉴定意见等。然而,就在该案移送法院开庭审理时,出现重大“案情反转”。

  翻 供

  “同案人”当庭指称“抓错人”

  林云峰庭上称,真正的“陈建忠”比眼前这个要“高一点,瘦瘦的,看上去四十几岁。现在这个人,又矮又胖,看上去比较老,还有些秃顶。”林云峰认为这个“陈建忠”对不上号。另外一名被告人王华林也如是说。

  陈建忠的辩护律师林志强表示,警方对陈建忠有逼供行为。律师还当庭提交了一份新证据——陈建忠于案发期间在海南宾馆的“入住记录”。

  今年1月12日,饶平县检察院以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申请撤回此案起诉。1月14日,饶平法院准予撤销。这意味着,只要在检方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上签字、办完相关手续,陈建忠即可恢复自由。但他拒绝签字,也拒绝离开看守所。

  1月28日,第二次从福建赶到饶平的陈天式说:“不明不白被关了17个月,法院要么判有罪要么判无罪。撤销起诉算什么?我爸就要个清白。”

  此外,陈建忠还要求对其逼供的办案人当面向他赔礼道歉,并送他回家——“当时怎么把我抓过来,现在就怎么把我送回去”。他还希望就这17个月的“冤狱”申请国家赔偿。

  近日,饶平公检法机关对此案首度做出回应:“现阶段暂未发现有刑讯逼供的行为”。法院表示,目前周建忠首先不再是被告人,但是否还是犯罪嫌疑人,要警方和检察院确认。检方则认为:“这个案子太特殊,真正的嫌疑人还没出现。目前很难说撤诉就等于清白,准确地说,陈建忠的法律身份是‘不被起诉人’。”文/图 记者 罗坪 温建敏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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