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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中央信访督查 地方一常务副市长称惊醒冒汗(图)

2015年02月05日 08:1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图为督查组向信访人核实情况。

图为督查组查看现场。

图为督查组反馈督查意见。

制图/李晓军

  编者按

  “三农”信访不能出现大面积爆发!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信访局督查工作的出发点之一。2014年11月,实地督查的20起信访案件全部是“三农”问题;进入2015年,首次督查的40起案件也全部涉及“三农”。

  今年1月5日至13日,《法制日报》记者作为督查组的正式成员,参与了赴安徽的督查工作。

  督查组是怎样工作的?督查中发现了哪些问题?提出了哪些督查意见?地方政府是如何回应的?拿出了怎样的整改措施?本报从今天起,将连续刊发记者见闻。

  1月5日13:35,G29次高铁准时从北京南站发出,终点合肥。车上,一支十余人的团队落座后,不约而同地翻阅起了手中的材料,时而圈圈点点,时而窃窃私语。

  他们是中央信访督查组成员。这次赴安徽要实地督查8起涉农案件。

  与以往不同,督查组成员除了来自国家信访局、农业部、国土部等部委机关,还首次吸纳了媒体记者。《法制日报》记者受邀作为督查组正式成员全程参与。

  深夜会商

  也许是深度雾霾的缘故,合肥比北京黑得要早。下午5点多钟,火车进站,天空中飘起了似有似无的雨线。从车站到宾馆,路途并不远,正常20分钟的车程由于拥堵走了一个多小时。

  匆匆用过晚饭,组长召集大家开会。参会人员增加了省信访局的5位同志。

  从北京出发前,8个案件已经做了分工,分别安排了一位主办人。在组长的主持下,先是由主办人介绍信访人诉求,再由省信访局同志补充情况,然后一起讨论调查重点。

  8个案件一个一个筛下来,转眼就到了晚上11:00。

  根据预案,明天督查组将兵分两路。一路皖南,一路皖北,各领了4个案件的督查任务。记者被分配到了皖南组。

  在随后的几天里,督查组几乎每个晚上都要会商到深夜。

  刨根问底

  皖南组第一起督查案件在当涂。早就听说当涂在安徽是富县,堪称翘楚。车进城区,但见高楼林立,街道整洁,果然名不虚传。

  经济发展离不开征地。这次督查的正是一起征地补偿信访案件。

  汇报会在县委第一会议室举行。参会人员阵容庞大,容纳二十几人的会议室坐得满满的。听取汇报的,除了来自北京的督查组成员,又增加了省信访局督查专员、省国土厅法规处负责人;参加汇报的,有当涂县委书记、副县长、开发区主任、信访局局长等,还有马鞍山市副市长、市信访局局长。

  会议氛围有些凝重。当涂县一位副县长的汇报,几乎是照着文稿一字不差读下来的。

  听取汇报之后,督查组开始提问。

  “你们办下征地手续了吗?”

  “办下了。”

  “什么时候办下的?”

  “2013年12月31日。”

  “什么时候开始征地的?”

  “2013年9月。”

  “是不是属于未批先征?”

  “……”

  在随后督查的几个案件中,类似的追问一直在上演。

  在铜陵市铜官山区,督查的是一起村办公司改制问题。同样的汇报阵容,同样的凝重氛围,同样的刨根问底:

  “这起信访事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复核。中止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铜陵市政府出台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有规定。”

  “信访条例没有关于中止的规定。省级立法也没有。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地方立法不能作出减损公民权益的规定。”

  “这个《办法》有效期已经到了,市政府法制办正在审查。重新发布时,我们会妥善处理。”

  凝神倾听

  实地查看现场之后,便要约谈信访人。这是督查的必经程序,目的一是了解诉求,二是核实情况,三是答疑释惑。

  原以为信访人见到“上面”来了人,情绪会激动。没想到记者见到的几位信访人都很理性。

  当涂县的信访人刘某瑞,30岁出头,细高个儿。笔挺的西裤,配深色夹克衫,整洁得体。一改人们印象中“信访人”邋邋遢遢的形象。

  约谈,是在当涂县信访局会议室进行的。“小刘,请坐,先喝口水。我们这次来回访,是要了解你为什么对信访事项做出不满意评价。”督查人员谦和的态度,给接下来的交谈定下了平和的基调。

  “我对安置补偿费的发放方案有意见。地方政府没有执行省政府的文件。虽然多次给我答复,但核心问题没有解决。”

  “你对当涂县的方案,有哪些不满意?”

  “按照省里的文件,每亩安置补偿费是23800元。但当涂县规定,不按亩数补偿,而是按人头补偿,需要安置的人员每人补15000元。我家有5亩地,按省里文件,应该得到10余万元;而按县里文件,只有我母亲一人需要安置,只补偿一万多块钱。差距太大太不公平了。”

  “你的诉求我们听清楚了。当涂县的政策是把剩余的安置补偿款用于失地农民社保。国务院《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6〕29号)、劳动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等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从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中直接缴纳。但是缴费比例、方式等,未做具体规定,全国各地的做法也都不尽相同。你提出的公平问题,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会向地方政府提出建议。还有哪些问题?”

  “没有和我签协议,就强行征地了。”

  “这个我跟你解释一下。修改前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要求政府征地要与农民签协议。但是1999年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对此没作要求。只要对被征地户进行登记,并公布征地公告和补偿方案,就可以了。不需要签订协议。”

  记者发现,只要摆事实,讲法律讲政策,信访人都能听得进去。但前提是督查人员一定是行家里手。这次,皖南组配备的省国土厅的法规处负责人,就扮演了不可或缺的“专家”角色。很多专业的法律知识,记者听了也很受益。

  当然,并不是信访人提出的每个问题,督查人员都能现场答复。对于地方政府工作的“硬伤”,督查人员只能倾听,不便于马上表态。这些问题要在反馈督查意见时,一并向地方政府指出。

  直面问题

  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实地查看、约谈信访人,几个环节下来后,信访事项的全貌就基本呈现了。督查组要在中午或者晚上,深入会商,形成督查意见,在进入下一个案件前向当地政府反馈。

  由于时间紧,涉及的法律政策问题又很复杂,这项工作对督查人员是个极大的考验。显然,督查意见的权威性,除了来自行政层级,更来自于对政策法律理解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督查组会商时,气氛是相当民主的。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角度和观点各不相同。在接下来的意见反馈环节,就考验组长的能力了。

  反馈意见时,地方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齐刷刷一个不落。可以理解,地方官员并不知道督查组掌握了什么其他情况、发现了什么深层问题,多少是有些紧张的。

  以在铜陵市铜官山区为例,组长的讲话有点儿像法官宣布判决书。语速平缓,语气庄重。

  肯定地方成绩放在第一段:“总体看,区委区政府对信访工作是高度重视的,区领导亲自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亲自处理信访问题,目前全区总体信访形势平稳向好。相关政府部门包括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值得肯定。”

  随后,话锋一转:“从所督导的个案来看,工作仍存在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

  指出问题一针见血:“第一,处理信访工作不规范。答复意见不全面不准确,复查复核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第二,征地行为不规范。征地补偿方案没有依法公告;第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解释不到位;第四,基层责任单位化解矛盾有主观惰性……针对以上不足,我代表督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接下来,区委书记、市信访局局长等分别作表态发言,纷纷表示一定按照督查组要求制定方案,专人负责。

  地方政府受到的促动,以及对督查意见的重视程度,从铜陵市常务副市长的发言中,可见一斑。摘录如下:“在此之前,作为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我看到的更多是区里同志付出的艰辛努力,一起信访结案之后,有喘口气的感觉。但这次督查组提出的一系列问题,让我惊醒、冒汗。”

  “督查组反馈的意见,提高了我们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对案结事未了、案结情未平的认知。区委区政府要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及时召开会议,3天之内形成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审后,我再审,我还要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为了体现我们对督查意见的重视,我建议区委区政府的包案领导从常务副区长再上升一个层级,按照案结事了、事了情平的标准把这起信访事件处理好。”

  事后记者得知,包案领导已从常务副区长更换为区长。

  在庐江县非法占地信访事项的督查中,合肥市委一位常委的表态也相当中肯:“这是一起违法用地、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监管职能缺失、信访处置不当等多重原因叠加引发的信访问题。庐江县要按督查组要求抓好落实,该补偿的要补偿,该处理的要处理。县里要迅速召开会议,切实整改,不能互相推诿。市委将会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办。”

  网上公开

  实地督查一个月之后的2月4日下午,国家信访局网站公开了40件信访事项的督查结果,包括记者参与的4起。

  这次督查,是“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国家信访局”组织的,共5组。除了记者参加的安徽组,还有福建、湖南、重庆、陕西。每省8件,共40件。参加督查的媒体单位还有: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

  “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是十八大之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方向。作为阳光信访的举措之一,网上公开督办案件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此前,2014年12月12日,国家信访局网站首次集中对外发布20件督查督办的信访事项。上访人反映情况、督查组核实情况及当地政府的整改措施全部晒出。20件信访案例来自辽宁、浙江、广东、四川。

  记者从国家信访局获悉,2013年6月,该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的规定》。对信访事项的实地督查,国家信访局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案件是经过严格筛选的。案源由各业务司室报上来后,督查室筛选,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督查组以国家信访局或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开展工作。

  “今后对信访事项的督查,媒体的参与、结果的公开将成为常态。”1月21日,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信访局局长舒晓琴在全国信访局长会议上明确表态,“要打破传统信访工作模式的封闭性,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实行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全过程公开。”(记者万学忠)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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