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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退休干部占村民耕地搞房产开发 群众上访

2015年02月06日 07:4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2015年1月6日,督查组乘车离开合肥后一直向西北方向行驶。

  督查组到达的第一站是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

  该县地处安徽省西北部,面积1839平方公里,人口223万,号称中国人口第一大县。

  督查组要督查的案子是这样的:2014年1月3日,临泉县谭棚镇张老家村张某等6人到国家信访局上访反映,两年前当地退休乡镇干部张某田与村干部勾结,违法强占其耕地、宅基地以及荒地60多亩用于小产权房开发,并雇佣黑社会打人等问题。要求归还其土地,并赔偿青苗、林木损失费。

  2014年3月6日,谭棚镇政府出具答复意见,称信访人所反映的违法建设问题已经停止,县国土局正在处理,将积极配合做好依法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

  出具答复意见后,信访人超期未作出满意度评价。

  记者随督查组一行首先查看了信访人反映的占地现场。

  记者看到,一条平整后的土路两旁,立着两排已封顶盖好的两层毛坯小楼。房子的柱子上张贴有此房屋系国有资产由镇政府监管的封条,还有镇政府2014年12月31日张贴的对非法建房一案处理的公告。

  经过调查和约谈信访人,督查组发现,张某田系当地一名乡镇退休干部,与谭棚镇张老家村张姓村民同为一个宗族。2011年12月,张某田等人以保护开发张家祠堂为由,与该县城关镇人于某签订《土地租赁开发合同书》,以废凹地每亩1.4万元、荒废地每亩2至3万元的价格,将谭棚镇张老家村张氏祠堂北侧面积为56.4亩集体土地租赁给于某,用于开发建设。该地块共涉及村民53户,已补偿48户,补偿97610元,其余5户因对补偿存在争议未领取。

  2012年3月,于某在未依法取得土地、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填土垫地并动工建设。在施工过程中,张某田等人在未与部分群众达成协议情况下,强行铲除村民荒地、坑塘上的杂木,引发争执,但未发生打人问题。当地群众到信访、国土部门反映该问题,2012年3月29日,当地国土部门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此后,于某多次抢建,国土部门虽多次制止,但未得到根本遏制。截至2013年年底,已建成房屋占地面积8.7亩,建筑面积3986.8平方米。

  2014年1月,张某等人进京上访后,临泉县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经县国土局比对临泉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该宗土地主要是村民废弃的宅基地和坑塘,规划用途为集体建设用地。

  2014年4月16日,临泉县国土局对于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8.7亩土地;没收在非法占地上建设的3986.8平方米建筑物;处以5.8万元罚款。

  2014年7月24日,临泉县国土局向于某送达了《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8月7日向临泉县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8月15日于某缴清了全部罚款,并于8月20日向谭棚镇张老家村委会退还了非法占用的8.7亩土地。2014年12月26日,临泉县国土局向临泉县财政局递交了《非法财物移交书》,将没收的3986.8平方米建筑物移交给财政局。临泉县财政局于2014年12月31日,将该宗非法财物移交给谭棚镇政府监管。

  “我是直接从萧山到北京上访的。”上访人张某听说家里的地被占用,曾打电话到家里问父亲咋回事,父亲一时说不清楚,于是,2014年1月,张某电话约了几个人到北京上访,反映诉求就是要求归还其土地,并赔偿青苗、林木损失费,平整归还耕地。

  当督查组问张某是否知道从萧山到北京上访,未经过县、市、省逐级反映,是越级走访时,张某回答以前不了解,现在知道了。

  “为什么直接去北京呢?”

  “因为从电视上听说上北京不截访了。”张某回答得很直接。

  对该起土地违法行为,临泉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国土局、谭棚镇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

  2014年9月25日,临泉县国土局给予谭棚镇国土所所长程某行政记过处分;2014年9月20日,临泉县谭棚镇党委给予张老家村党支部书记韩某党内警告处分;2014年12月30日,谭棚镇党委给予原包村干部张某付(副镇长)、张老家村委员张某坤和姚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12月30日,经谭棚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张老家村村委会主任张某昌先予停职,建议依法罢免其张老家村村委会主任职务。

  张某等信访人对处理结果基本满意。(记者梁士斌)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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