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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砍杀幼童案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2015年03月17日 18:2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震惊全国的广东中山砍杀幼童案近日宣判。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陈家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24岁的陈家伟,户籍所在地广东省连州市,案发时是中山市东区一家酒店的员工。去年7月21日凌晨,他在吸食毒品后出现幻觉并产生杀人的念头。

  当日7时许,他从其务工的酒店厨房里拿走一把菜刀,来到东区亨尾被害人家中,先持菜刀猛砍正在洗澡的谢姓男童的头部,一刀便致其死亡。接着,他又持菜刀猛砍一名年仅5岁的刘姓男童和一名10岁的刘姓女童,致前者重伤二级,后者轻伤一级。

  在庭审中,陈家伟辩称其是因吸毒后头脑混乱才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的。他称吸毒后产生幻觉,以为自己快要死了,于是想杀几个人陪自己一起死。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陈家伟主观上是间接故意,因吸毒致幻而杀人,主观恶性较小,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好。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中山市中院认为,被告人陈家伟无视国家法律,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其犯罪性质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记者魏蒙)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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