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数百斤石蛙疑因电网“受惊”暴亡 养殖户怒告国家电网

2015年03月19日 19: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台州3月19日电(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叶菲 方刚)石蛙因肉味鲜美且具有一定的药用滋补价值,近年来一直备受养殖户青睐。位于浙江台州三门横渡镇的龙母山石蛙养殖场于去年2月份花费巨资从福建等地购买了450斤商品蛙和840对石蛙种蛙,经过4个多月的精心养殖,这840对种蛙成功繁殖,就在繁殖的蝌蚪即将变为幼蛙之际,却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情。

  3月19日上午,浙江台州三门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案件。

  山中惊闻爆破巨响 蛙种相继发病死亡

  2014年7月5日,龙母山石蛙养殖场附近山上,台州第二电厂电力输送路线50号塔正在进行施工爆破。爆破结束后,该养殖场内的商品蛙、种蛙及蝌蚪全部相继发病死亡,据养殖方诉称,造成经济损失共计546000元。

  养殖方称自己在养殖设施、养殖环境、饲养管理上一直按技术规范操作,施工爆破前所养蛙种均无任何异常反应和疾病感染,故认为是施工方的爆破噪声导致了石蛙的死亡。

  石蛙死亡事件发生后,养殖方向当地镇政府反映了相关情况,后获悉该项工程的建设单位系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

  据养殖方称,工程施工前,该公司已将台州第二电厂电力输送线路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赔偿等政策处理事宜全部委托给国网浙江三门县供电公司完成。

  2014年8月18日,养殖方与三门县供电局在横渡镇政府协调下达成协议,供电公司同意在责任未分清情况下先行赔偿人民币8.8万元,分两期支付,现已支付一期5万元。

  委托专家来“鉴定” 坚称噪音致蛙亡

  2014年8月20日,养殖方通过三门林业局委托浙江师范大学特种水产研究所对石蛙死因进行鉴定后,并作出鉴定意见认为石蛙死亡与施工方噪音有因果关系。

  2014年12月17日,龙母山石蛙专业合作社向三门法院起诉,认为其在龙母山养殖场内所养的商品蛙、种蛙及蝌蚪是由于电力输送路线建设过程中爆破导致发病死亡的,要求被告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台州供电公司赔偿49万余元。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诉讼主体资格、石蛙损失数量及赔偿依据等展开激烈辩论。

  被告认为原告提供的陆生野生动物经营的工商登记证明中并未指明“繁殖、养殖”等经营范围,也没有提供相应的环评报告,对其主体资格提出了质疑。

  同时,被告认为自己并非浙江台州第二发电厂送出500千伏输变电项目的施工单位,只是受浙江国网浙江电力公司委托处理相关政策事宜的,因此要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至于原告方提交的关于石蛙死因的鉴定报告,因原告并未提供鉴定机构的资质证明,且鉴定时间与原告诉称的爆破时间前后相差一个半月,时间间隔较长,故被告认为该份证据不能证明石蛙是因爆破噪音而导致死亡的。

  最终,原告代理人提出,根据被告所提供的证据,从法律意义上说本案被告主体确系错误,要求进行庭外调解。若调解不成将撤回起诉,待确认主体后再重新起诉。

  法院同意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外调解,暂时宣布休庭。(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