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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揭秘跨国追逃:从亲情入手

2015年03月25日 07:58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福建石狮:龚某(中)从菲律宾回国自首

  “在逃期间,整日担惊受怕。案发后,办案人员通过各种途径,找我的亲人和朋友,向我传递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国际追逃专项行动,宣传相关法律和政策。最终,我放下思想包袱,深感逃亡没有出路,才下决心回国投案。”2014年11月28日上午,涉嫌贪污潜逃菲律宾近两年的龚某,回到他的家乡福建省石狮市,向检察院投案自首。

  此案是福建省检察机关海外追逃行动中首起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并被列为最高检通报的7起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典型案例之一。

  成立追逃小组,建立追逃档案

  龚某是石狮市宝盖镇塘后村支委及梧园自然村负责人,在担任该职务期间,利用保管梧园自然村国有土地拍卖款职务之便,于2012年10月4日至2012年11月18日间,先后3次非法侵吞土地拍卖款39.99万元,2013年1月17日,龚某携款潜逃菲律宾。两个月后,石狮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对其立案侦查。“对龚某立案后,我们也多次找到他的家人,规劝其投案自首,但无功而返。”石狮市院副检察长陈国兴介绍,2014年10月,该院借最高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东风,成立由检察长张温龙为组长的追逃追赃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追捕龚某方案,建立追逃个人档案。

  很快,追逃小分队迅速展开摸排,深入派出所、村居和当地群众,了解龚某出入境记录、房屋居住情况,掌握龚某身份信息、财产状况、社会关系和对外联系等资料。这些基础性信息,为下一步展开针对性的追逃工作提供了方向。

  亲友感召规劝,公安协作配合

  龚某逃亡菲律宾后,家里留下年已古稀的母亲和两个女儿。针对这一情况,追逃小组决定从亲情入手,与龚母、女儿等亲属逐一进行接触。“前两次,龚的家人对办案人员上门做工作,态度消极,只是口头表示愿意配合检方工作,并无实际行动,以不知龚某在菲律宾的联系方式和住处为由搪塞。”该院反贪局局长吴朝阳说,但也并非一无所获,从与其家人沟通交流中,揣摩出他们对投案自首能否受到从宽处理有疑虑。

  “追逃小组还了解到,龚还有一个忘年交陈某在政府机关工作,其家人对陈某也十分信任,我们决定请陈某一起上门动员。”陈国兴介绍,第三次,反贪局长、追逃小组成员和陈某再次登门,宣传两高和外交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介绍投案自首予以从宽处理的真实案例,共同规劝和敦促龚某归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追逃小组的不懈努力下,龚某家属打消了顾虑,表示愿意劝说龚回国投案,并将龚的联系方式提供了检方。

  检方取得在逃疑犯家人的信任,只是追逃的一小步。龚某能否听取家人劝说不得而知。就在这时,石狮市公安局“猎孤”行动在菲律宾做劝返工作的警员即将回国的消息传来,该院检察长张温龙立即通过警方与龚某联系,但几番劝说,龚某仍犹豫不决,对投案自首政策仍持怀疑态度。

  如何才能从心理上真正消除龚某的疑虑?追逃小组继续追踪从国外回来投案人员信息。不久即获悉,潜逃菲律宾被公安机关劝返回来的许某已被取保候审。吴朝阳马上赶往公安机关,让许某以其自身经历向龚某表明投案政策的真实性。终于,在许某的积极劝说下,龚某答应回国投案,此时已是11月23日,离投案自首最后期限只剩7天时间。

  回国护照过期,海外乡贤解难

  费尽周折才说通龚某投案,菲律宾那边又传来坏消息:龚某近期可能回来不了。原因是龚某潜逃菲律宾近2年,其护照早已过期,短时间内很难重新办理护照。“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做百分百的努力,决不能功亏一篑。”张温龙当即联系石狮市华侨联合会,希望通过旅菲乡贤帮助龚某处理护照过期事宜,让其尽快回国。

  龚某同样感到着急,担心12月1日之后投案得不到最大限度的从宽政策。于是,他要求先行向检察机关递交回国投案请求书,并让其家属代为退赃,以示其投案的决心和态度。这一请求得到石狮市院的同意。接下来的几天,在旅菲乡贤们的帮助下,龚某重新办好相关手续,于11月28日登上了飞往国内的航班。当日,龚某在石狮市院录完口供后,取保候审回家。

  四人相继投案,成功经验可鉴

  在龚某从海外回来投案的前一天,涉嫌与他人共同受贿百万元的李某,在潜逃半年后投案;29日,潜逃香港两年多的行贿嫌疑人林某也前来投案。12月16日,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在逃疑犯苏某在亲友的陪同下主动投案。至此,石狮市检察院立案在逃的4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悉数归案。

  “劝返投案,疑犯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既节省司法资源,又有利于诉讼顺利进行,其实效比追捕到案有事半功倍之举。”陈国兴介绍,在逃疑犯全部归案,该院采取了四条措施:一是追逃“一案一策”。针对在逃嫌犯个人基本情况、社会影响、潜逃后行踪轨迹等因素,结合具体案情确定工作重点,制定个性化追逃策略,从中寻找突破口,确保追逃有的放矢。二是强化信息引导。建立“在逃人员信息库”,利用情报、手机定位、行车轨迹等侦查手段收集有关信息并建档,指定专人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动态掌握进展情况。三是注重亲情劝导。不定期走访或联系在逃人员的亲属及其密切关系人,以讲政策、摆出路、解疑惑的方式做好家属的劝说工作,力促在逃人员亲属与司法机关合作,敦促其归案自首,同时发挥海外华侨作用,帮助规劝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回国归案。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公安、边防、银行、通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借助有关部门在技侦手段、信息资源、社会控制等方面的优势,补齐追逃短板,提高追逃实效。(记者 张仁平 通讯员 张月萍)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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