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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不得参与企业业务分工

2015年03月25日 16: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3月25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山东省近日召开部分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座谈会。会议明确,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不得参与企业业务分工。

  山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近日就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研,主持召开部分省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座谈会。李法泉强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主体责任是“牛鼻子”,国有企业党委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增强党的观念,把抓党建作为分内之事,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应尽之责,切实扛起来、落实好,决不能只挂名不出征、光表态不行动,决不能推卸责任。

  会议明确,企业纪委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明确纪委是管监督、管纪律的,主要任务是监督执纪问责,履职不到位就要被问责。纪委书记要强化责任担当,牢记纪委书记是职务、是责任,牢记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纪委书记不得参与企业业务分工,要集中精力干好主业。

  会议明确,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抓好重点任务落实。紧盯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和重大决策的监督,监督不是直接冲到一线,代替业务部门履职,要用执纪的方式监督,通过对违纪问题的处理,发挥监督作用。

  会议要求,要严格纪律审查,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防止失之于宽软。要督促企业党委和下级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对失职失责的严格问责。企业纪委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高素质能力,把主业主责之外的事交出去,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做到自身正、自身硬。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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