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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高速遭警车撞击 警方未设警示又遭货车撞

2015年04月10日 08:46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今年3月19日深夜,一辆宿州法院警车在徐明高速行驶时,撞倒一名男子,警车调转车头回到现场后,司机发现伤者还有知觉,于是报警,但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一辆飞驰而来的大卡车将该男子再次撞倒,并致其死亡。据蚌埠市交警部门介绍,警车司机在等待过程中,未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存在过错。

  男子雨夜高速路上连遭两车撞击身亡

  3月19日深夜,蚌埠市暴雨如注,晚上10点多钟,一辆宿州法院的警车正行驶在徐明高速上,司机突然发现警车的左车镜似乎碰到了什么东西,因为雨下得特别大,司机往前又开了十几米远,越开越觉得不对劲,又掉头想看看是不是撞到人了,于是调转车头逆向行驶回到现场,发现一名男子倒在路上。

  这名男子半趴在地上,似乎还有神智,警车司机于是电话报警,自己则在一边等待,可就在等待过程中,一辆大货车疾驰而来,司机眼睁睁地看着货车将这名受伤男子再度撞倒。等到交警部门来到现场后发现,这名男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

  死者缺乏身份信息 或为流浪智障患者

  民警对现场进行分析,查看事故现场录像,并前往收费站调取监控录像,对录像进行分析研判,排查肇事车辆。经过多天的排查,终于锁定嫌疑车辆和驾驶人。经询问,大客车司机称,雨那么大,没想到高速上还会有人,更没察觉到自己撞到人,只感觉车身有点颠簸,当时没在意,就继续行驶。

  交警部门发现,这名被撞男子没有身份证明,通过排查事发地附近村庄,排除该男子是附近村民的可能,但这名男子的身份一直都不能得到确认。“经过尸检,可以排除这名男子是酒后在高速公路上行走,从现场情况来看,男子下身没有穿外裤,只穿了一条线裤,也没有打伞。根据常理,一般人不太可能在大雨中走在高速路上,因此死者可能有智力障碍。”蚌埠市交警四大队大队长卢道仁告诉记者。

  警车未设警示标志 导致伤者再被撞到

  卢道仁介绍,根据规定,在发生事故后,肇事车辆首先要及时停车,保护第一现场并报警,伤者也一般不能被移动,以防造成二次伤害。在这种情况下,宿州法院的警车司机就要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以防其他车辆再次撞到伤者。“当时警车未携带警示标志,司机只是将警车停在一边,在事故中应负有责任。”另外,警车司机违法逆向开车回到现场。目前这起事故还在处理之中,宿州警车和大客车司机的责任划分也在认定中。 (记者 苏艺)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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