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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大落马副校长任县委书记时涉刑拘议政者事件

2015年04月14日 13:5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

聊大副校长孙兰雨(资料片)

  聊大副校长孙兰雨被查

  任高唐县委书记时涉“刑拘议政者”事件

  13日,(山东)省纪委网站公布,聊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聊城大学官方网站显示,在现任九名校领导中,孙兰雨排名第七,任党委常委、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服务社会、国内交流合作与发展联络、科技产业与开发、继续教育与培训、校园信息化建设、校地共建(人才高地安居工程建设)等工作;分管服务社会处(服务地方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高新技术产业总公司、网络中心(网络教育学院);联系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药学院、社会体育部。

  在调任聊大之前,孙兰雨仕途的大部分时间在政府部门。他1984起任阳谷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后升至阳谷县副县长,2001年调任高唐县副县长,2004年升任高唐县委书记,时年46岁。在外人看来,孙兰雨仕途一帆风顺。

  不过,2007年12月20日,《中国青年报》的一篇报道将他推向了风口浪尖。

  据报道,2006年底,高唐县民政局地名办主任董伟、高唐县医院主治医师王子峰和高唐县一中体育教师扈东臣,因为在“百度贴吧——高唐吧”发表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些看法,被当地警方拘留,原因是涉嫌“侮辱”、“诽谤”时任高唐县委书记孙兰雨。

  2007年1月14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不准逮捕。1月15日,案卷又被重新送到检察院,检察院作出了对三人批准逮捕的决定。1月21日,高唐县人民检察院再次作出决定,撤销对董伟的逮捕;十天后,高唐县公安局以“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和“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由,分别宣布对董伟、王子峰、扈东臣的案子予以撤销。其后,董伟等人获得一定数额的刑事赔偿。

  这一“刑拘议政者”事件被公之于众后,2008年2月1日,孙兰雨被免去高唐县委书记职务,不久转任聊城市援川办副主任、援川前线指挥部总指挥。2010年9月,孙兰雨被任命为聊城市发改委主任。其后,调任聊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记者 宋立山 实习生 马晓硕)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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