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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案二审呼格父母旁听 涉隐私部分不公开审理

2015年04月15日 05:00   参与互动()

  赵志红案二审 呼格父母旁听

  审理预计持续两天 涉及个人隐私部分不公开开庭审理

  14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抢劫罪、盗窃罪的事实部分。对于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的事实部分及相关的抢劫罪事实部分,因涉及个人隐私,将不公开开庭审理。审理预计持续两天。呼格吉勒图父母昨天上午也来到内蒙古高院旁听。

  案情回放

  赵志红一审被判死刑

  赵志红一审被呼和浩特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法院认定其系“4·9”女尸案(即呼格吉勒图冤案)真凶。

  2015年1月5日,该案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故意杀人、强奸罪部分法院采用了不公开审理。

  法院方面为赵志红指定了两名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张瑞军介绍,对于普遍关心的赵志红之前承认自己是“4·9” 女尸案凶手一事,赵志红在会见时再次提及此事,他依然承认自己就是凶手。

  庭审中,赵志红被指控犯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项罪名,一共涉及22起案件。庭审历时三天。

  2月9日,该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并罚,对赵志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3000元,同时,判决赵志红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102768元。

  一审审理查明: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名,抢劫财物价值31400元,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案件中,备受公众关注的“4·9”女尸案,公诉机关于2014年12月16日追加起诉,认为该起犯罪系赵志红所为。

  宣判后,赵志红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认为其具有自首、立功情节,应从轻处罚。

  此前一审法院在宣判时曾表示,赵志红归案后主动供述部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与公安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属同种罪行,属于坦白情节,不构成自首和立功。赵志红虽具有坦白情节,部分犯罪系未遂,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

  据赵志红的律师介绍,赵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说,法律的意义在于挽救每一个失足的人。他愿意用劳动创造财富,回报社会,重新做人。律师认为这透露出赵志红的求生心理。

  庭审现场

  对抢劫盗窃供认不讳

  14日上午,赵志红穿着一身灰色衣服被法警带入法庭。

  当日上午的法庭审理,主要针对赵志红一起抢劫犯罪、两起盗窃犯罪进行了审理,即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的赵志红于1996年5月19日傍晚,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小区对下班回家的池某某进行抢劫的犯罪事实;1998年11月13日下午、2000年3月4日下午,赵志红先后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撬门进入王某某、郭某某家,盗窃现金共计2980元的犯罪事实。

  二审阶段,上诉人赵志红委托内蒙古伊敏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飞、张瑞军为其进行辩护。辩护人当庭提出一审认定的上述三起抢劫、盗窃事实均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对于一审判决认定的上述三起抢劫、盗窃事实,赵志红供认不讳,检察机关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备受关注

  呼格吉勒图父母旁听

  在昨日上午的公开审理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各界群众及媒体记者共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呼格吉勒图父母昨天上午也来到内蒙古高院旁听。他们表示,尽管赵志红被外界称为“杀人魔王”,但在面对“4·9”女尸案真相时他还是表现出了人性本该有的良知。

  昨天下午开始,内蒙古高院将对原审被告人赵志红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部分不公开审理。因赵志红对自己上诉意见的陈述与杀人、强奸部分相关,所以将在不公开审理阶段进行。审理预计持续两天。

  赵志红案之所以备受关注,是因为该案和呼格吉勒图冤案有直接关系。最高法今年3月份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4)》(白皮书)中提到,2014年依法纠正10件重大冤假错案,其中就包括呼格吉勒图案。

  赵志红案的庭审和宣判,呼格吉勒图的父母都到场参加了旁听。呼格的母亲尚爱云说,“当听到赵志红所犯下的一起起罪行的时候,很痛恨当年办案的那些人,如果当年不办错案,能及时把赵志红逮住,哪里还会有后面那么多人受害呢?”尚爱云在听完赵志红案一审宣判后流下了眼泪,“我希望我的儿子是最后一个冤案,以后再也不要出现这样的冤案。”

  呼格案再审判决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已经启动追责调查程序,责成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严格依法调查追责。目前,呼格案当年办案的公检法相关人员全部被调查。

  -新闻背景

  一案两凶

  呼格冤死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宿舍旁的女厕内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前往公安机关报案的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工人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凶手,61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

  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嫌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尸案,因“一案两凶”从而引发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2006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赵志红案,因赵志红当庭指出检察机关的控诉漏掉了1996年那起强奸杀人案,庭审暂停。此后,赵志红案再没有开过庭,直至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出现转机。

  2014年12月15日,内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吉勒图家属送达再审判决书,并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曾表示,呼格吉勒图案是全国第一例公开宣告纠正的已经执行死刑的错案。

  呼格案再审改判无罪后,内蒙古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今年2月3日上午,呼格父母已领到赔偿金。

  综合新华社、央广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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