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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越狱案疑犯被控暴动越狱罪 否认故意杀害民警

2015年04月29日 09:20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上午9点,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哈尔滨延寿越狱案,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犯有暴动越狱、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

  据了解,2014年9月2号凌晨4点左右,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三名在押人员杀害了一名管教,抢走一部手机和衣物后脱逃。案发后,公安部将三人列为A级逃犯,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缉捕工作。三人逃脱的第二天,王大民和李海伟先后落网,高玉伦在逃脱后的第10天被警方抓获。

  在公诉机关指控的多项罪名中,暴动越狱最为引人关注。所谓暴动越狱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以有组织或者聚众的形式、集体使用暴力手段强行越狱的行为。三名被告的律师在庭审过程中都试图证明其当事人只是越狱,而非暴动。

  除了暴动越狱,公诉方还指控三人涉嫌故意杀害管教民警段宝仁,在庭审中,高玉伦和王大民都对此进行了否认,称只是想控制住管教,实施越狱。

  在公诉方的陈述和高玉伦的回答中都提到,王大民曾用手长时间捂住管教段宝仁的口鼻导致其窒息死亡,但王大民当庭对这些制伏和杀害管教的细节提出了质疑,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是导致段宝仁死亡的直接原因。

  案件发生后,羁押三名被告的延寿县看守所的管理和安全问题也同时备受质疑,但上午的庭审中并未过多涉及,只是在王大民的自述中提到了管教段宝仁一直有提审犯人后不锁门的习惯,而当天,高玉伦被段宝仁带走后,他和李海伟直接打开了没有上锁的门,轻松离开。

  年龄最小的李海伟在庭审中的情绪最为起伏,他承认了全部指控,但一直反复强调自己不是越狱,只想出去看看儿子。庭审中,高玉伦和王大民都曾提到李海伟精神不正常,而李海伟在陈述中也情绪激动地表示,入狱后一个月左右,管教曾强迫他每天都吃一种精神类药物,导致其出现健康问题,对此,李海伟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也提出了质疑,但被审判长以与此案无关为由打断。

  庭审最后,被害人家属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共计100万元。高玉伦当庭表示认罪不上诉,民事赔偿部分听从法庭宣判不调解;王大民表示将全力赔偿被害人;而李海伟则称自己没有杀害被害人的主观故意,没有赔偿责任。今天法庭将继续对检察机关指控的高玉伦故意杀人,王大民故意毁坏财物、盗窃犯罪、李海伟故意伤害及相关的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最终结果,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迟嵩 乔仁慧)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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