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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签署2013年合作框架协议

2013年03月15日 2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广州3月15日电 (奚婉婷)粤港合作第十八次工作会议15日在广州举行,广东省副省长招玉芳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共同签署《实施粤港合作框架协议2013年重点工作》。

  根据该合作框架协议,粤港双方明确了下一步推进合作重点:一是深化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政策先行先试,推动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港资企业在粤投资发展;三是加快推进深圳前海、广州南沙、深港河套地区等重点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四是深化教育、医疗、环保等社会民生领域合作。

  据介绍,粤港在2012年深入落实CEPA政策,加快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当中包括签署了CEPA补充协议九,新增17项政策在广东先行先试,印发实施率先基本实现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规划纲要和行动计划,推动金融、教育、医疗等高端服务业合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在重点合作区建设方面,2012年6月,中国国务院批准赋予深圳前海在金融、财税等六个方面共22条先行先试政策;9月国务院批复《广州南沙新区发展规划》;10月广东省政府赋予南沙40余项省级管理权限。2013年2月,《横琴新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正式发布。

  经贸合作方面,去年粤港进出口贸易总额为2277.9亿美元,同比增长17.8%。粤港双方还确定了珠三角地区2011至2015年的空气污染物减排目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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