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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署查汤显明案将询问百位证人 重建公信力

2013年05月21日 09:4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香港前廉政公署专员汤显明涉嫌以公帑宴请内地官员,日前,香港廉署决定“破天荒”就此事立案作刑事调查,汤显明也成为廉署成立39年以来首名被廉署调查的前廉署第一把手

  廉署律政司发表声明

  早前有香港媒体揭发,汤显明出任廉政专员期间,涉嫌以公务超支豪宴内地官员、携女朋友出席公务活动以及以公务送礼等。有关丑闻曝光后两个多星期,香港律政司与廉署终于在5月14日罕见地先后发表声明,交代如何处理涉及汤显明公务酬酢、馈赠和外访开支等问题。

  廉署在声明中表示,在征询法律意见后,决定由现任廉政专员白韫六直接领导专责调查小组(L组)进行调查,L组的首席调查主任和现任或前任的L组成员为小组人员。署方强调,按照廉署内部既定的“申报利益冲突”机制,如负责调查的廉署人员就调查的案件或人士有任何存在或观感上的利益冲突,必须作出申报,如有需要,更会在申报后回避处理或接触有关个案。

  律政司在另一份声明中则解释,最终认为由廉署而非警方展开调查较恰当,是因为廉署是拥有调查权力处理这类投诉的专责机构,而且有累积多年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白韫六亦未有涉及任何上述投诉所指控的不当行为,相信他能恰当地领导调查工作。

  律政司强调,相关的调查人员应符合三大准则,分别是从未出席或涉及由汤显明个人安排的任何活动或事项;除了正常廉政公署人员的公务外,并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汤显明有任何联系或关系以及对汤显明进行的调查,并没有实际或观感上的利益冲突或专业困难。

  成立五人专责小组

  消息指出,目前廉署执行处已成立一个五人专责小组,成员包括廉署“内部调查及监察组”(L组)的首席调查主任庄家乐、一名总调查主任及三名高级调查主任。小组今后将毋须经过执行处首长,直接向廉政专员白韫六汇报汤显明案的调查进度和结果。

  熟悉廉署运作人士分析,小组须调查汤显明出任专员五年来的所有酬酢、送礼及外访细节,预计须会见逾百位证人,当中包括最少数十名曾陪同汤显明出席大小宴会及外访的廉署中高层人员,如执行处前首长李铭泽及社区关系处处长穆斐文等,故小组成员必须是较资深的执行处人员,最低限度是年资达七至八年的高级调查主任。

  该名人士又说,预计小组还会约见相关的中联办人员及政商界人士,这些证人并非“随传随到”,亦有可能要到内地造访曾获汤显明送礼款待的内地官员,估计单是录取口供已需时两个月,连同咨询律政司意见及定时向“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汇报,故最少需时半年才可完成调查向白韫六提交报告。

  调查期重建廉署信心

  曾担任廉署执行处总调查主任的大律师查锡我指出,汤显明作为公职人员,若他如报道所指,曾携同女友出席非公务饭局,却以公务结账,以有关单据向廉署申领,可能已触犯《防贿条例》第九(3)条,即以收据作虚假陈述,意图误导及诈骗其主事人及触犯“公职人员行为不检”罪名。前者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七年及罚款五十万港元,后者因属《普通法》,并无监禁上限。

  香港《东方日报》5月16日撰文指出,廉署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这次悍然出手,证明汤显明的连串贪腐指控绝非传闻,其“不廉专员”的尊号算是得到正名了。

  文中认为汤显明面对“追杀”,四面楚歌,立法会账委会聆讯也好,专责委员会拷问也好,甚至特权法铡刀也好,只能对其道德审判,政治施压,惟有廉署刑办,才动真格。廉署调查汤显明,形同自赎,这段日子流失了的公信力总算得以挽回少许,但最终能否重振雄风,还得看查汤显明查出什么成绩来。

  不过,对于廉署就汤显明的连串贪腐丑闻展开刑事调查,香港社会有不同看法。曾出任廉署调查主任的民主党总干事林卓廷批评,廉署内部调查专员是“闻所未闻”的做法,有“自己人查自己人”的顾虑。调查小组日后需要增加透明度,及时公布调查结果。

  但前副廉政专员郭文纬反驳,现任廉署专员白韫六与汤显明无任何关系,由他领导调查小组,可凸显调查大公无私,没有所谓“自己人查自己人”的问题。

  香港公共事务顾问黄丽君也指出,在律政司正式拍板调查汤显明前,社会对应由廉署调查或是交由警方处理有不同意见,律政司最终认为廉署为调查贪污罪行的专责机构,并有经验丰富的内部调查队伍,决定调查由廉署跟进,但也定出了五大条件,其中最重要一项是调查人员必须从未出席或涉及由汤显明个人安排的任何活动或事项,这一条件其实对调查工作不无影响。

  她表示,汤显明作为廉政专员,设宴接待内地官员,按常规,专员之下三个部门的各级首长都有机会出席。在执行处的编制中,有一个首长、两个处长以及四个助理处长,这七个人相信在过去五年都曾经出席过汤显明各式款客、会面的场合,换言之,他们都不能参与调查。于是,负责调查的主力人马将会是内部调查及监察组(L组),率领L组的首席调查主任将成为调查队伍中最高级的人员,由他越过三层上级,直接向白韫六汇报。这个安排并非最理想,但可能是在现有情况下的最佳选择。

  香港《明报》5月16日发表社评指出,律政司宣布由廉署对汤显明展开刑事调查,为了消除“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质疑,律政司作了一些特殊安排,意图强化公众对“公正调查”的信心。不过,即使如此,因为被调查对象是前任专员,而涉及的现职廉署中人,不少是署内掌握实权的高层人物,所以,亲自领导调查的白韫六专员,要想办法做到整个调查在“看得见公正”的情况下进行,才可以最大程度取信于民。若白韫六处理得法,廉署可以转化这次危机为契机,进一步确立大公无私、守护廉洁核心价值的形象,恢复公众对廉署的信心和信任。(文/王子熙)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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