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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发展局局长否认太太持发展区地皮 拒绝辞职

2013年07月23日 09: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香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大公报图

  中新网7月23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有报道指香港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太太许步明及其家人在古洞北发展区(地处香港北部)拥有最少3幅农地,质疑陈茂波处理新界东北发展时存在利益冲突,他22日两度见传媒回应报道,并主动在立法会交代事件。

  陈茂波强调太太已在去年10月全数出售持有古洞地皮的公司,他和太太现时在香港并无拥有土地,而他本人亦按机制申报利益,不存在漏报。对于有议员要求他下台,陈茂波认为指控不公,拒绝辞职。

  陈茂波昨早出席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会议前后两度见记者回应事件。他承认,他太太及外家的家族成员所拥有的公司,在1994年买入上水1幅面积约2万平方英尺的农地作假日休闲用途,但公司并非从事地产业务,而有关地块其中约2000多英尺曾于2008年被政府征去。

  去年9月,当他知道有关地段坐落在新发展区时,已经先向特首申报利益,并跟太太商量卖掉相关公司股权事宜,太太亦于去年10月上旬全数出售有关股权,并辞任公司董事职务,现时该公司由太太的家族成员全部拥有,但太太并无任何权益。

  陈茂波强调,他和太太现时在香港没有拥有任何土地,太太透过有限公司持有的跑马地住宅单位连2个车位物业及铜锣湾2个相连办公室单位,均为自用。他重申,自己在处理新界东北新发展区相关事宜和行政会议审批相关项目时,均有遵从问责官员的守则及行政会议成员守则的规定作出申报。

  对于被指控向行政会议申报利益登记时漏报太太相关利益,陈茂波明确表示“并无此事”。他解释称,行会的利益申报要求,并不包括配偶所拥有的资产,若有关资产他本人没有实际利益,是无须申报的。

  他说,报章报道记者在查册时看不到股份转让,原因是香港公司的股份反映在来年的年报表,而每间公司的年报表是在指定期限里面做,由于相关公司的年报表未到期做,所以外界没有看到。

  陈茂波续说,有关农地现时没有人居住,针对住户的特设特惠补偿并不适用,而针对土地持有人的土地赔偿机制源于80年代,地政总署按机制每半年更新赔偿额和刊宪,但规划及土地发展委员会由去年8月至今,从未讨论征地赔偿额相关议题。

  换言之,他并不可能左右赔偿安排,从而令其持有古洞北农地的亲属从中获取更大利益。

  在讨论新界东北的立法会发展事务委员会上,陈茂波亦有主动澄清事件,但不少议员仍有质疑。议员涂谨申质疑,陈茂波1994年负责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即使太太出售持有古洞地皮公司股权予家族成员,也是变相帮陈茂波持有地皮,信托仍然存在,认为陈茂波继续推动新界东北发展方案,社会不能信纳。议员冯检基认为,陈茂波应下台或与新界东北完全切割。

  陈茂波回应称,1994年买入地皮时,曾代表签署临时买卖合约,但正式合约是由公司签署。他说,该公司属私人有限公司,如不将股权卖予其它股东,根本无法在市场出售;他亦拒绝透露太太出售公司股权的价值,因为涉及太太和外家亲属的买卖,他未得同意不能向外披露。

  陈茂波强调现时他本人、太太及子女并无古洞地皮权益。他又反驳议员的批评不公平和有误导,强调不会辞职。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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