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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落实普选要根据《基本法》 无需作无谓揣测

2014年03月07日 18: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月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在北京举行记者会。梁振英表示,中央有权限制特区发展,任何关于2017年实施“行政长官普选”的建议,都需要符合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规定,得到香港立法会的通过,行政长官的同意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中新社发 侯宇 摄  


 

视频:香港特首:落实普选要根据<基本法> 无需作无谓揣测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杜燕)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7日在北京会见媒体时表示,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对落实“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决心没有改变,大家不应该、亦不需要对此作一些无谓的揣测。落实2017年普选要根据《基本法》。

  梁振英指出,“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国家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以来多番强调的管治方针,亦是在《基本法》中清楚列明的,“这是没有改变的,大家不应该、亦不需要对此作一些无谓的揣测。”

  他称,香港是一个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要得到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以及向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区负责,根据《基本法》的授权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事务,所以中央在特别行政区的政制发展和政治体制的设计中有宪制的权责。

  梁振英表示,任何就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的意见和建议,都必须在法律上符合《基本法》和相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能得到立法会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以及在实际操作上切实可行,才能够有机会得到落实。

  他表示,希望社会各界人士能够抱着务实、理性的态度来提出意见,缩窄分歧,凝聚共识,共同推动落实2017年普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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