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赌厅黑客案5被告认罪 否认经营“赌底面”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前赌厅账房职员涉串谋精通计算机之人,入侵赌厅内部网络植入木马程序,透过遥距操控篡改客户数据,再由同党假扮赌客提走两名赌客共1500万元。部分犯罪得益用作合资在赌场“赌底面”、开红酒店及购买汽车。案件昨(10日)于初级法院审理,5名应讯的被告认罪,但否认经营“赌底面”(在赌场贵宾厅内非法博彩),裁决押后至5月2日宣判。
涉案7名男被告依次姓卢(29岁,前赌厅职员)、姓陆(33岁)、姓梁(37岁)、姓林(缺席)、姓龙(30岁)、姓冯(31岁,内地人)及姓刘(缺席,内地人)。
案情显示,熟悉赌厅运作的卢,知道欲提取客户的赌厅存款,须先根据已登记电话致电予对方核对资料。他将这讯息告知陆、梁及林,密谋大计,希望借助精通计算机的陆之手,入侵赌厅内部网络更改客户数据。
2012年4月,梁安排冯及刘来澳,并伪造护照。4月27日凌晨,卢依计行事,趁当值时透过登入陆提供的网址,在赌厅内部网络植入木马程序,但这次未能入侵系统。
直至五月,陆想到新入侵的方法,但卢已辞职,于是另觅赌厅另一职员龙加入。6月6日凌晨,龙上班时以同一手法植入木马程序,陆等则在黑沙环某单位远程控制,入侵赌厅内部网络更改了两名客户的电话号码,并随即删除操作系统的纪录。稍后安排冯、刘分别到两间赌厅提款,职员经核对已更改的电话号码获“客人”确认交易,分别提取500万元及1千万元予二人。当日两名客户已发现存款失踪,报警求助。
事后卢、陆、梁分赃各得320万港元,林得140万元,龙得80万元,冯得3万元人民币。去年4月21日,林离开澳门到新加坡,至今未返,冯则于翌日入境时被捕。
一至四名被告将部分所得合资开设红酒店,以及联同两名男子在赌场开设沓马户口,经营“赌底面”活动。
由于卢昨日否认经营“赌底面”,与早前口供大相径庭,法庭于是宣读他的口供对质,卢则辩称当时误会了法官的意思,实情是做沓马。陆称初时看了相关报道依样画胡芦,一时贪心迷失心志,愿意尽最大努力还款,并已清还了320万港元。
有赌厅职员出庭表示,事发后公司在加强计算机保安系统上花费不菲,更直接影响赌厅声誉及流失大批客源,造成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