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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两少女在台湾“租霸”被判监 可交罚款代服刑

2014年05月07日 09: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香港两少女在台湾“租霸”被判监可交罚款代服刑
    两名港女“租霸”邱晓彤及曾丽云,被台北地院判囚5个月及拘役40天。图片来源《星岛日报》

  中新网5月7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两名在台湾租屋搞破坏的香港女子“租霸”邱晓彤及曾丽云,被台北地院判囚5个月及拘役40天,但可各罚款19万元新台币代替服刑,并可上诉。

  两名港女租霸邱晓彤及曾丽云(皆20岁),被台北地检署以伪造文书罪起诉后,两人在台北地方法院受审时狂哭认罪,台北地院在上月30日依简易程序,判处两人徒刑5个月及拘役40天,得易科罚金19万元新台币(即各罚款19万元新台币代替服刑),亦可以提出上诉。假若两人无法缴付罚款,须在台湾服刑190日后才被遣返香港。

  两被告当日在台北地院受审时哭着认罪,并称在香港因感到不开心,遂到台湾散心,却造出对台湾人造成困扰的行为。法官认为两人犯案时均未满20岁,其后已知悔悟,又没前科记录,加上两人均承诺会好好重新做人,因此依共同伪造文书、窃盗及侵占等罪名检控两人。

  两女在本年1月下旬到台湾,冒名租屋后拒付房租,更大肆捣乱后逃离,至台南再次捣乱投宿旅店,被警方拘捕及起诉。

【编辑: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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