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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调研报告提方案 港资获国民待遇有多条路径

2014年07月03日 11:36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经与国家发改委沟通,前海管理局对港资获得国民待遇给出了操作方案,包括4种情况,分别如下:

  一是对中国公民(还可包括国有出资人)所拥有权益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合计超过90%的前海港资企业,在进入外商投资非禁止类产业领域时,视同民营企业管理。

  二是对中国公民(还可包括国有出资人)直接和间接出资比例合计超过75%的前海港资创业投资企业,在投资境内注册未满三年的中小企业时,视同内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

  三是对中国公民作为控股股东所拥有权益比例(包括本人及配偶权益、受控法团权益及酌情信托权益)超过50%、单个外资股东所拥有权益比例(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低于10%的香港上市公司独资或与境内民间投资人、国有出资人合资设立的前海营业据点,在进入外商投资非禁止类产业领域时,视同民营企业管理。

  四是对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前海区内设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境内中国公民以个体工商户形式进入的行业,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

  国家发改委相关司领导要求前海配套建立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投资过程监管和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掌握香港投资者的真实国籍情况,明确规定香港投资者国籍变更后的企业处置方式,并深入研究在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驻场监管的前提下外商投资禁止类行业向港资开放的问题。(记者 范京蓉)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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