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再推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计划惠及3.4万人
中新社澳门1月28日电 (记者 王国安)澳门行政会28日表示,已完成讨论《2014∕2015学年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行政法规草案。根据该草案,合资格的澳门大专学生可获发澳门币3000元的学习用品津贴,预计受惠学生人数约3.4万人,而特区政府开支约为澳门币1亿元。
行政会称,增加高等教育的资源投入,持续推行鼓励升读高等教育课程的公共辅助措施,为澳门培养更多具高质素的专业人才,是澳门特区政府相关领域的施政政策。据此,特区政府决定继续发放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并制订了该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规定,凡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并于2014∕2015学年在澳门或外地修读获认可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或学习期不少于两学年的高等教育课程的学生,在2015年3月31日前办理相关登记后,可获发3000元的学习用品津贴。
草案同时规定,特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为核实和评定学生登记的职权机构,并统筹有关津贴的发放程序。
学习用品津贴将于登记期届满之日起计60日内,或自递交相关文件或补充说明文件之日起计60日之内,以银行转帐或由财政局发出凭证的方式一次性支付。
澳门特区政府于2012年首次推出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计划,以支持澳门的大专学生购买书籍、参考资料和学习用品,每年均有3万多名大专学生受惠。(完)